自然保护地调整:国有不保,民有自保(三)

文摘   2024-10-21 17:32   广东  

所谓的权力,不仅在于有没有,而且也在于表达不表达。有些权力天然就有,但很多人从不表达,但不表达不等于可以被剥夺或者被无视。有些权力天然就有,但似乎被误会为已经被其他人掠夺去,需要抗争之后才能领取到权力,才可能有所表达。而有些权力,似乎从人出生的那一刹那,就自动被归并到某些政府机关或者神庙寺观手中,公众以主动放弃、全权委托的方式,把这个权力移交转隶了出去。

关注公共利益是人的本能,也是人的基本权力,在今天的社会,更是生而为人的重要表征。但奇怪的是,关注公共利益,似乎是一件危险的事,是一个僭越的事,是一套破圈的事,是一个夺权的事。分析起原因来,我们好像可以找到以下几个,一是天然地认为这个权力已经交纳出去了,公共利益之事归朝廷政府管辖,朝廷不来管,自己是不去管的;实在看不过眼,跪拜在那里吁天求告一通,也算对得起良心所在了。二是本能地畏惧,以为一个人去管了不该管的事,就是在违法乱纪,就是在自寻灾难,就是挑战权威,就是在引火烧身。三是把负责权和监督权分得死死的,以为公共利益当然不必去管,但政府要是做得不好,公众的监督权倒是可以行使一下下的,因此在自媒体的炮火之下,每个人都可以评头论足起来。

其实,以上所有想法和做法,其实都是不对的,关注公共利益,就是普通公众最正常不过的事,是最自由奔放之事,是率性而为之举,是无所不可之便利。比如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人都可为的,居住在环境污染企业边的人可以做,路过污染企业的人可以做,听说过这家污染企业的人可以做,关注环境难民的人也可以做。比如,阻止野生动物被捕杀,是每个公民都可以自由切入之行动,企业家可以做,艺术家可以做,政府官叫在职时可以做,政府官员下班之后更可以做。再比如,关注一个普通人被无端欺凌之事,可以去自媒体发帖子,可以到法院去诉讼,可以到公安去报案,可以到政府去游说,可以到现场去调研,也可以在远程发表猜测式高见。

一个人的权力,无论怎么相信已经被剥夺和被委托,本质上都仍旧存在于生命之内核的。拿中国的土地制度打比方,目前我国的土地制度,据说分为三项权利,一项是所有权,一项是使用权,一项是经营权。在市场上可以交易和流通的,可以出售和租赁的,多半是使用权和经营权,所有权从土地被制造出来的那一时分起,其实都是岿然不动,永远归属于上帝和人民。用深层生态学的眼光来看,土地当然也是有生命的,就如电脑也是有生命的一样。那对照过来,公众参与公益的权力,所有权一直属于自己,最多把经营权的某部分,以某种理由在某个时空,一度转交给了某些人或者某些政府部门。但这些转交和委任,其实都是短暂的,或许只能视为针对某件事的特别授权,而根本不可能是一旦给予,终身放弃了。

有一些时髦的人,担任过一小段某个大学的临时特聘教授,此人依仗着这个有效期可能只有一节课的一纸聘书,就可以终身宣扬自家谋得了此大学的终身教席。我们看着此人的表演,内心里觉得荒唐,嘴角里难免渗出冷笑,口舌里难免生出是非,但如果反诸己身,我们会发现,这样的教授,至少极其珍惜难得的荣誉和名号,而我们于自己的权力与权益,似乎却时常的漠不过心,以至于被人侵犯了去也不自知,蒙昧到以为,那些与生俱来的权力,需要再爆发一次斗争或者革命,才可能重新被赋予和注入。此时我们才发现,世间最值得嘲笑的可怜人,究竟是我们自己了。

最近,或者说2024年10月15日,国家林草局趁着公众不是那么关注生态环境权益的保护,在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公示了包含三份清单的自然保护地调整优化方案。这可能是有史以来一次性推出的最大规模的自然保护地块的调整和变化之规划。这内中的企图与用心,让很多人猜疑不已,内心时时掀起偶发的波澜。

其实,自然保护地这个词汇,在中国时兴或者政策术语化的时间并不太,此前要么叫国家公园,要么叫自然保护区,要么叫风景名胜区,要么叫水源保护地,要么叫革命圣地遗址,要么叫寺庙风景林,要么叫考古遗迹保护面。现在用一个专享词汇统一归纳起来之后,人们才发现,其实,无论怎么划分,这保护地都是“国有权益”,理论上都是政府代表国家代表公众代表生态在行使保护之权利。政府做得好不好,固然需要向公众征求意见,其实也是可以不采纳这些意见的。政府保护得好不好,公众固然可以去调研与查实,但真要去调研时,却发现每道门都是关得紧密严实的。公众对保护地的现状有所警觉,试图要发声和表态,往往也是容易招来各种反弹与游说的。

虽然说社区共管与公众参与,一直被视为自然保护地的理想共建模式,但又有人担忧,一个保护地一旦开放了,盗猎的开矿的采药的取水的电鱼的下毒的,就会趁隙而入。其实,这样的担忧应当更强烈一些才是,因为很多的保护区,其实边界都是敞开供应的,只要你愿意进入保护区去谋取点什么,似乎都可以堂皇地进行之。很多地方虽然把保护地升级又升级,但落于实际的保护能力上,却总是功亏一篑,让人根本不可能放心

今天的自然保护地会这样进行大规模调整的原因,据说有两个,一是此前的划定太随意,不科学,不精准,需要重新划圈与规划。二是此前的保护影响了当今与未来的经济发展,需要为开发利用建设发展让路开道。在一些政府官员看来,一个保护区,无论于生态环境多么重要,于经济发展,都是大累赘和“负资产”。不仅没有丝毫的产出,而且要设立高规模的政务级别,安排不许有差池的保护经费,塞满各路安排进来的特殊人手。而在另一些政府官员看来,自然保护区最大的危险,就是容易出事,因为一旦发生破坏生态的事件,就容易引发铺天盖地的舆情,既然做保护如此艰难和费力,不如放弃保护,不如全部都调整优化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区,特别保税区,颐养保健区。

而公众却抱持完全不一样的态度。当一个普通公众,发现每个人都不仅可以参与到国家自然保护地的日常保护行为之外,还可以自主建立私人保护地”“民间保护区”“共享生态群落的时候,每个人可以拥有一片保护地王国的热情,就会从此点燃。生态系统的保护,既然可以是宏观大面的整体推进,当然也就可以是见微知著的小点位的星火燎原。自然保护区的破坏,可以是被蚕食和被偷取,而自然保护地的功能,当然也就可以由小范围的缝缝补补与细微弥合。

最近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在全国各地行走,发现我国的自然保护方式,已经出现了新的变化,传统的巡护、举报和监督的行为,当然越来越多的人在自发地卷入,而自建自然保护地的风潮,也正在浸染每个人的保护之精神,转化为每个人都可付诸行动的保护意志。那么,自建私人保护地的做法,究竟有哪些可取之经书可模仿之手法呢?

主动进取者,可通过主长期承包的方式,把一条河流一片丘陵一众田野,给实控下来,然后任其荒芜,自然演化为荒野之地。

被动成形者,可通过零碎弃守之方式,任长期不居住的老屋就此倒塌,任不耕种的田地就此闲置,任不采伐的林地就此郁闭,任不放牧的草地拆去围栏。

孤独前行者,可以个体志愿者的名义,渗透到当地各类型保护区的巡查与监护之中,成为当地最有力的民间自然保护之力量,督促政府加强管理,践行最基本的应有之责。保护风气的营造,其实就在一念之间,社会越鼓励保护,破坏的行为就越没有机会实施。

合纵连横者,当然就是呼朋唤友,频繁张罗,与全国志愿者保持密切联络,在互联网上习惯性发声。参与其他方的保护行动,也吸引陌生志愿者过来参与本地巡护与调研。这样的外引内应,外援内生,就可以把全国所有的地方,都可视为自家的私人保护地了。

一个国家的领土,其实属于这个国家的每一个人。一个国家的自然保护地,其实每个人都可以介入与干预。当一个人的生命就等同于整片土地之生命的时候,所有的保护土地,都是公有的,也都是私有的,都是政府在参与的,也是民间在负责的;都是动态调整的,也是固定被关爱的。既是本地的,也是天下的。既是你家乡的,也是你异乡的。

你想拥有私人的保护地吗?如果想,你觉得它们应当划定在地图的哪一个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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