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渐近
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
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未经许可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都属违法!
近日,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长土派出所发现辖区一仓库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经贡井公安分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现场开展工作查证,该仓库不具备烟花爆竹存放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仓库承租者不具备烟花爆竹销售资质,涉嫌违法犯罪。
贡井警方对此立案侦办。经清查,现场存放各类烟花爆竹1万余件,涉案金额80余万元,4名涉案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4年12月,杭州临平区警方会同嘉兴海宁市警方抓获3名涉嫌非法买卖、储存、销售危险物质的犯罪嫌疑人,收缴烟花爆竹612箱、12000余件。此前,警方发现有团伙在两处没有任何消防设备的农房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团伙中有人负责从外地采购,有人在线下揽客,并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在网上兜售,有人购买就用私家车送出。目前,3人已被刑事拘留。
前不久,山东东营公安分局史口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查获烟花爆竹8箱。据介绍,当地民警在日常巡逻时,发现路口停着一辆车窗用报纸遮挡的面包车。经现场盘查,车内是满满当当没有资质的烟花爆竹,车主王某正打算开车去往外地。因王某无法提供运输许可,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原来,王某经营着一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同时在微信朋友圈发广告,有外地顾客问能否送货,她便用自家没有资质的面包车运输烟花爆竹,为顾客送货上门。经询问,王某对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已被东营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仅违法
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一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
摩擦产生静电火花
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
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
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一百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
烟花爆竹行业已进入产销旺季
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时期
这份安全提示卡请收好!
大家如需购买烟花爆竹
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并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部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等,尚法昆山综合整理
拟稿: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