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我们被迫开战,那么除了以一切可能的手段速战速决之外别无选择。战争的唯一目的就是胜利,而非一直犹豫。胜利在战争中是不可替代的。
——道格拉斯·麦克阿瑟,1951年04月19日
这是五星上将麦克阿瑟作为美国亚洲战区司令员的最后一次公开讲话,讲完就被正式撤职了。麦克阿瑟被撤职的直接原因是公开鼓吹和推动朝鲜战争的全面扩大,最终也实际导致了一场“错误的战争”。上述这一切发生在朝鲜战场或许是偶然,但是麦克阿瑟的指导思想和其陷入的“错误战争”存在必然联系。本文尝试抛开战争的框架,在更广泛的竞争场域中分析这种以胜利为唯一可接受结果的指导思想之可能后果。
负和游戏的形成
不妨考虑一种最简单的竞争:
1. 甲、乙双方竞争,结果仅有胜利、失败两种,胜利方获得一定正收益、失败方承受一定负收益。
不妨假设胜利方获得2万元,失败方损失1万元
2. 甲、乙各有一定量的资源,或者用于争取胜利结果,或者保留。资源一旦投入即消耗。
3. 甲、乙中资源投入较多的一方获得胜利。
在这种条件下:
一个理性的甲为了避免承受失败的负收益,会投入一定量的资源争取胜利。(例如5000元)
同理,理性的乙为了避免上述负收益,会投入相比甲更多的资源争取胜利。(任何3万元以内的投入都相比当前损失1万元更好)
理性的甲不会受沉没成本影响,因此甲会追加投入资源,直至超过乙。
如此循环往复,上述竞争在每一步都是理性决策的情况下持续到了某一方资源耗尽。
此时就有人可能会指出,上述过程中甲乙的理性都是有缺陷的——甲乙都未能预见对方基于同样的理性而卷入这场竞争。这一批判是不无道理的。但是即使甲预见到了上述无休止的投入,并修改自身的策略,其最终结果仍然是两败俱伤,因为:
甲唯一合理的策略是投入的资源相当于胜利的正收益与失败的负收益之和。(本例中即3万元)
在这个策略下,乙即使加入竞争也无利可图。(至少损失1万元,和失败相当)
甲投入更低时(例如5000元),乙在寄希望于甲放弃的前提下,总能找到一种加入竞争而减少损失的策略(3万元以内)。
更重要的是,甲投入更低时,乙总能找到一种策略以减少其相对于甲的损失(3.5-6万元。若乙直接放弃,甲净赚1.5万元,乙损失1万元,差额2.5万元;若乙加入后甲立即放弃,则甲损失1.5万元,乙投入6万元以内时损失在4万元以内,差额小于2.5万元;实际上乙只需投入3.5万元,理性的甲继续竞争已经无利可图)
但是在最理想的条件下,甲乙双方仍然至少都承受了相当于失败的负收益。(各损失1万元)
总结上面的过程可得,在这个简单竞争情景中,双方最理想的策略都是使对方加入竞争也无利可图,从而立即获取竞争的胜利——换言之就是麦克阿瑟的速战速决策略。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即使胜利也需要承受净损失,甚至把一个正和游戏(双方零投入时,共计正收益1万元)玩成了负和游戏(共计损失2万元)。
这个局,怎么破?
损失管理的代价
或许会有人想到竞争双方可以合作——在双方的信任没有崩塌的情况下合作的确是一种可能,但在很多竞争场域中难以实现。一个现实环境中更可能的出路是损失管理,即投入较少的资源以预防较大的损失。例如在前线的后方预先修筑工事,在前线战役失利后可以减缓敌方的推进。损失管理至少部分和争取胜利无关,例如前述后方工事对于前线战场并无帮助。因此在有限资源条件下,损失管理和争取胜利会产生矛盾。简明起见,延续上面的例子:
1. 甲乙竞争,胜方收益2万元,负方损失1万元。
2. 甲乙除了将资源投入竞争和保留外,也可以进行损失管理。为损失管理每投入1元减少失败后的损失2元,但是如果胜利,则这些资源就浪费了。投入5000元进行损失管理则失败后免于损失。
3. 各方每次最多投入1万元。(现实中单位时间内投入的资源也有限)
在无限资源的情况下,甲最佳的策略有2种:
A. 率先投入2.5万元,此时乙与其加入竞争(损失5000元以上),不如花5000元进行损失管理,并放弃竞争。
B. 花5000元进行损失管理。若乙:
B1 也花5000元进行损失管理,则任意一方投入2万元之后对方都应该放弃。
B2 投入2.5万元加入竞争,则甲放弃。
在加入了第3条的限制后,A和B2速战速决的策略就再也行不通了,因此只剩下B1这一条路。在双方各投入5000元进行损失管理之后,最佳的策略是预见到任何1万元以内的投入只会导致双方扩大损失,而各自暂停投入竞争。因此,这种先为失败作预案的策略即使可能导致浪费,也反而比全力争胜要好。更重要的是,在理想的结果中双方冻结竞争之后,保留了理论上(例如建立信任)实现正和游戏的可能(负方不会遭受损失,胜方收益2万元,扣除双方已经消耗各5000元后仍然有1万元的余裕)。容易证明这种先为失败作预案的策略在每次投入限额更低时也是最佳策略(分多次共计花5000元进行损失管理)。
这种采取守势的策略似乎解决了卷入无休止竞争的问题。但是现实竞争可能比上述模型更残酷,在双方投入达到一定差距之后就会“兵败如山倒”,例如:
4. 每轮结束时,双方投入差距达到3000元时即分出胜负。(这个数值在2.5万元以内都不影响结果)
此时,在每一轮之前,双方都会面临同样的困境:如果对方在竞争中投入全部1万元,并且直接获胜,那么对方至少相比本轮开始时净收益1万元,本方即使先前做过损失管理,也至少亏损本轮投入的金额。因此不论本方还是对方在本轮争胜都是有利可图的。如此情况下,虽然双方都有在第一轮花3000元进行损失管理的空间(根据对方的策略,在第二轮以后也可能有空间),但总体上无休止竞争似乎不可避免——除非某一方主动承担损失、放弃竞争(这一般是资源总量较少的一方)。
还有别的办法吗?
无限竞争的出路
在已知完全理性的竞争将会持续到某一方资源耗尽的情况下,资源较少的一方终将在竞争中失败。但是资源较少的一方即使明知最终可能失败,也有可能有动机继续竞争(双方消耗越多,最终胜负的差距相对越小)。此外还有以拖待变的考虑。因此资源较多的一方出于完全利己的动机也需要对方尽早接受失败。因此,在双方为自身可能的失败预案不足以阻止上述无休止竞争时,为对方进行损失管理(如果对方放弃竞争,则保证其获得相比其自身损失管理额外的利益)或许是一条出路。
为对方进行损失管理的策略也可以适用于更广泛的场景。可以注意到以上所有的“理想结果”双方最终的得失均大体相当。因此,即使对方并非完全理性,该策略在胜负结果之间的差距内作出向对方让利的承诺仍然是理性的;如果仅考虑绝对利益而不考虑相对利益,那么更大幅度的让利也有可能是理性的。另一种需要为对方考虑失败的情况是竞争失败的后果不确定。双方依据有限信息作出的理性选择都会是先投入竞争,同时出于争胜的目的考虑为对方失败找一条出路(这样就可以避免自身投入未知的损失管理中)。一方在对方提供出路的基础上可以作出理性的竞争策略(对方如果投入竞争的资源低于胜负差值,则继续竞争,否则放弃)。但和之前的所有竞争策略都不同,为对方进行损失管理本质上是一种承诺(如果对方放弃竞争,则获得……),因此这种策略在信任破产的情况下是行不通的。但在信任尚未破产的情况下,总有多种达成某种程度合作的策略可能比上述各种纯竞争视角下的理性策略带来更大的利益。
总而言之,不论在信任有没有破产的条件下,麦克阿瑟倡导的速战速决策略都不如为失败作预案的策略,其中既包括为本方失败作预案,也包括为对方失败找出路。上述原则的例外大概限于一方明知无法负担失败后果(例如受到存在性威胁)和竞争投入不构成实质损失(例如下棋时棋局内的投入不影响棋局外,只需全力争胜)。但除此之外,即使为了失败作预案可能是一种浪费,进行损失管理也能够使竞争双方达到理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