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存”和“清零”之争看科学家参与社会管理

文化   2022-04-2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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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存”还是“清零”的争论甚嚣尘上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当然中国网民素质好像都很高,除了少量只喊口号、不讲道理的极端外,大多还是或多或少有一定数据支撑。不研究流行病学和病毒学的外行人很难对上述数据提出有科学依据的质疑,而更多地引用其他研究者的观点,或者直接使用指向相反结论的数据加以反驳。分析至此,一个由科学家高度参与的社会管理议题已经初见雏形。


科学的社会管理

不妨从下列假设出发:

1.     社会管理的目标是:

a)      为社会整体创造利益、减少损失

b)      在社会的不同部分之间分配利益、损失,使得社会的各部分能够接受上述分配

2.     如果不能实现1b,社会管理会失效。

3.     社会管理实现上述目标的手段是实施政策。任何政策都会导致社会某些部分的利益不同幅度增加,另一些部分的利益不同幅度减少。

在“共存”还是“清零”的问题上,上述两个目标的矛盾则更加凸显——一个严峻的事实是:不论是采取共存还是清零还是任何中间策略,都会导致一部分人口死亡,但是不同策略对不同人群的影响不同。在如下假定的框架内:

对于社会整体而言,任何人的生命不比任何其他人的生命更重要。(这是一个理想的假设)

就出现了两种不同目标的撕裂:

 社会整体利益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总死亡人数

 每个群体都要求最大限度减少自身死亡风险

人虽然不是绝对自私的生物,但是在面对死亡风险时,很难想象任何群体做出较大幅度的让步。换言之,对社会中某些部分“合理”的风险分配策略很难被其他部分接受。尤其是社会管理主体由代表一定人群利益的人组成时——

4.     由3,社会管理主体可能作出对其代表的人群更为有利的政策。

5.     由2、4,社会管理主体需要一种依据,以说服其他人群接受上述政策,否则社会管理可能失效。

上述依据显然不能是社会某一部分的利益或意志。对于死亡风险这样的重大损失而言,社会总体意志本身似乎也不是一种有效的支撑某种政策的手段——没有理由假设受政策影响的人拥有这样无私奉献的精神,甚至即使最无私的人也不会仅仅为了某种“社会总体意志”作出如此牺牲,而需要了解上述牺牲能够换取何种社会总体利益。因此:

6.     上述标准不能是社会部分的意志,也不能是社会总体的意志。

7.     由5-6,为了不使得社会管理失效,需要一种独立于人类意志之外的依据。

8.     7所指独立于人类意志之外的事物相当有限。就作者有限的了解而言,实际用于支撑政策的此类依据大概限于:

a)      高于人类的存在,包括神、祖先

b)      事物的内在规律,包括科学和一些非科学理论(例如占星学)

虽然上述依据都能够一定程度上稳定地支撑政策乃至社会管理主体的存在,但是对于社会管理“应该”有什么依据的问题,可以注意到:

9.     由3,一个理想的、负责的社会管理主体根据政策对社会不同部分的影响制定和实施政策。

10.     由9,理想的社会管理主体需要一个依据,以在其设想的政策和政策的后果之间建立可靠的联系。

11.     由10,科学是最能从政策和政策的后果之间建立可靠联系的依据。(注意这是作者的个人观点)

把上述结论代入“共存”和“清零”之争之中,好像可以发现一个问题:两种政策似乎都有相当多的科学依据支持,也有相当多的科学依据反对?


科学家的社会管理

上述问题中的“科学依据”是否能够真实反映事物的内在规律其实存在疑问——科学家的身份并不能保证得出符合事物规律的结论。此处把“科学”定义为事物的内在规律,而用来支持政策的“科学依据”充其量是“科学家的观点”。当然对于外行的社会管理主体而言,出于对科学家身份和专业性的信任,科学家的观点已经是最接近科学的信息了。而科学家的专业门槛很高,以至于部分科学家的观点违反科学规律时,社会管理主体和社会本身其实很难发现,只能靠其他科学家提出相反的科学观点才能制衡。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管理主体就可能进退失据。因此从社会管理主体的角度而言,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

应该允许科学家在社会管理的哪些方面参与到何种程度?

不妨先分析科学家参与社会管理可能的途径:

12.     科学家参与社会管理的活动可以分为几个层次:

a)      在从事的专业领域内,分析政策涉及事物的内在规律。
例如分析2019-nCoV病毒的蛋白结构和侵入细胞的信号通路

b)      对社会管理主体提出的政策分析潜在的影响。
例如分析封闭管控对城市居民精神健康的影响

c)       向社会管理主体提出政策建议和设想。

d)      直接代表社会管理主体制定、实施政策。

13.     科学家的职业先验地蕴含12a的职责。


对于12b的一个可能的反对意见是:

14.     任何政策的影响一般涉及多个专业领域。

15.     由14,可能出现如下情况:部分科学家认为某政策设想有积极影响,而另一些专业不同的科学家认为同一个政策设想有消极影响。

然而,注意到:

16.     社会管理主体具有整合信息的能力。理想的社会管理主体应当组织各专业的科学家,全面分析其政策构想的影响。

因此上述反对不能成立——政策的分析论证应当由科学家负责。

对于由科学家直接提出政策构想的12c,可能的反对意见就更强:

17.     科学家虽然了解专业知识,但不了解社会管理主体拥有的资源。

18.     由17,科学家提出的政策很可能不能满足社会管理的实际需要。

但是,注意到:

19.     科学家提出的政策构想并不一定被采纳,(不会因此带来消极影响)。

20.     科学家用以支撑政策构想的依据可以启发社会管理主体根据现实情况制定政策。

21.     由19-20,科学家仅仅提出政策建议,对社会管理可能有积极影响。

尤其注意,是否应当允许科学家“公开”其政策构想又是另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但科学家非公开地提出政策构想,至少对于善意的科学家而言是值得允许的。同时,上述论证过程也否定了科学家直接制定、实施政策的应然性。


科学家真的“科学”吗?

以上的讨论暂时还没有涉及科学家遇到的现实问题——理想中的科学家在其专业领域内想研究什么就研究什么,而现实中的科学家则需要考虑科研经费、成果发表等诸多制约因素。当这些制约因素被社会管理主体和其他社会主体掌握时,科学家提出的观点就可能远离真正的科学。现举一些上述制约因素的典型案例(均为假想,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利益输送:

烟草公司向某研究肺癌的科学家支付“咨询费”,后者发表论文称吸烟和肺癌“没有因果联系”。


学术地位:

《科学》杂志的编辑接受烟草公司资助,并选择性地拒绝“吸烟导致肺癌”相关的科研成果。科学家为了在顶级期刊发表文章,只好得出吸烟和肺癌“没有因果联系”的结论。


一名资深教授为了维护自身的理论和学术地位,在对质疑其理论的科研成果发表同行评议时,故意夸大、捏造科研成果中的缺陷,导致后者无法发表。


经费分配:

注意到大部分国家中,相当多的科研项目是由政府部门资助的。出于烟草行业高额的税收和创造就业能力,负责审批科研经费的政府部门选择性地拒绝烟草负面影响相关的科研项目,导致此类研究无法进行。


而最危险的则是——

“旋转门”:

科学家本身试图谋求政治地位,进入社会管理主体。为了将来的政治地位,科学家按照现任社会管理主体的高层人员的意志发表事实性观点、提出政策构想,并使用科学或非科学,但看上去很专业、广大社会无法理解的依据作为支撑。


让科学家回归科学

对于上述使科学家可能违背科学的因素,作为外行,广大社会和社会管理主体本身能够做的事情不多。对于科学家本身滥用专业地位谋取利益的情形而言——


22.     科学家群体中,善意的占大多数,滥用其专业地位、不惜违背科学规律的占少数。且只有违背科学规律的科研成果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

23.     社会管理机构对上述滥用地位行为的调查本身会干扰科学研究。

24.     由22-23,上述调查行为需要有明确的指向科学家违反科学规律的线索才能开展。
例如,某科学家发文称吸烟不导致肺癌,后查明其受烟草公司聘请为顾问。

但是,注意到:

25.     科学家违反科学规律是专业问题,一般需要同专业的科学家发现。

26.     由24-25,对于个别科学家滥用专业规律、违反科学规律的问题,主要依靠行业自律发现(之后可以由行业内部制裁,也可以由社会管理主体制裁)。
例如,对学术不端的科研人员除名、取消学位是内部制裁,追究受贿的刑事责任则是社会管理主体追加制裁。


而相比之下,对于“自上而下”的干涉,恐怕是连行业自律都解决不了问题了——

27.     科学家并不自动地了解科学规律,只能提出其对科学规律的认识。

28.     一般认为,大量科学家发表同样的关于科学规律的认识,形成行业共识,是人类所能够达到接近科学规律的极限。

29.     由25、27-28,发现科学家违反科学规律,需要大量科学家发表相反的观点。

30.     由29,对于自上而下直接干涉科研成果发表、科研经费分配的情况,相反的观点无法发表,行业自律失效。


如果行业自律解决不了问题,甚至社会管理主体都可能和“无良科学家”勾结,还有解决的办法吗?


或许比上述“自上而下”的力量更强大的只有一种——那就是整个社会本身能够汇聚出的力量。但是这股力量虽然强大,却不仅仅能够摧毁上述“无良科学家”,更可能摧毁整个科学家行业的基础,例如对科学家的“人格否定”(由于某一个科研成果有瑕疵——不是严重的学术不端,而否定其所有成果)、过度调查,以及大量基于对科研成果不完整、不充分、过度政治化的理解提出的批评意见都会严重干扰科学研究本身,其一种可能的结果便是燕山大学李子丰这样的科学家中的败类。


但是,仍不应绝望——可以注意到:

31.     对科研成果提出批评意见的专业门槛虽然高于一般社会个体的知识水平,但低于从事相关专业科研的要求。同时,存在一些知识可以用于理解不同专业的科研成果(例如p值、对照)。

32.     由31,可以想象一种场景,使得一般大众对于上述跨专业知识的理解能够支持其对科研成果提出实质性的质疑。若要达到这种场景,需要在提高大众知识水平和促进科研成果发表的可读性两方面推进。


当然不难想象,一些希望滥用专业壁垒的科学家会和另一些在阻止大众知识水平提高(或者知识垄断)中获利的群体勾结,对这两方面的努力都进行阻挠,但是又有谁能够阻挡一颗求知的心呢?当然,人的本性是懒惰的,但是唤醒大众对于知识的渴望终究是一束微光,或许能够照亮通往真正科学的社会管理的前路。


Meditatio
在疯狂中沉思, 在沉思中疯狂. Sanitas insana, Sapientia stul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