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三亚,女子潜水时被教练取下面罩,并威胁:不想呛水,就乖乖拍照!只因拒绝水下300元拍照!女子后怕不已,警察叔叔出手了!

文摘   2024-11-22 10:50   湖南  

“300块拍张照,不然就呛水!”这样的威胁简直细思极恐!

近日,三亚的一次潜水体验却演变成一场噩梦——女子陈女士因拒绝拍照,被教练刘某强行取下面罩威胁。潜水的乐趣,瞬间成了生命的恐惧。这究竟是普通的恶作剧,还是不可原谅的恶性犯罪?刘某的命运又将如何?让我们走进这个扑朔迷离的案件,探寻真相。

案情回顾

今年夏天,三亚的海滩一如往常地迎来了络绎不绝的游客。陈女士与几位好友带着兴奋的心情,报名了一次潜水体验,期待感受海底世界的神奇。当日,负责教学的教练刘某看起来十分热情,手把手教他们如何使用潜水装备,如何在水下保持平衡,甚至还不忘幽默几句,逗得游客们笑声连连。

下水之后,初学者们在浅水区练习技巧,一切都显得风平浪静。陈女士戴着面罩,透过透明的镜片看着五彩斑斓的珊瑚礁,鱼儿成群结队地游过,她的心中充满了欣喜与满足。然而,平静的潜水体验却在某个瞬间彻底变了调

当潜水小组逐渐深入水域时,刘某靠近陈女士,用手势和眼神示意她购买一项额外服务——花300元拍一组水下照片。刘某打出“三”字手势,口型清晰:“300块,留个纪念!”

“不用了,谢谢。”陈女士摇了摇头,礼貌地婉拒了。

谁知,这个简单的拒绝,却点燃了刘某的“怒火”。他的笑容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冷漠甚至略带敌意的表情。接着,他居然趁陈女士不备,一把扯掉了她的潜水面罩!

“不想呛水,就乖乖拍照!”刘某在水下冷声说道。他的动作又快又突然,陈女士根本来不及反应。瞬间,她感到呼吸被切断,胸口传来撕裂般的压迫感,恐惧直冲脑门。

陈女士伸手扑腾着试图抢回面罩,却发现自己的动作在水中变得迟缓无力。她拼命想呼救,但水下的环境让声音变得无助。

经过短暂的僵持,或许是被陈女士的求救手势打动,刘某终于把面罩归还。然而,陈女士已经精疲力竭,上岸后甚至无法站稳。她向同行的朋友们倾诉了自己的遭遇,朋友们震惊又愤怒,第一时间陪她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不仅对刘某的行为进行取证,还对潜水公司是否存在管理疏忽进行了全面调查。案件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法律分析

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服务提供方在提供服务时有义务确保服务对象的人身安全。刘某作为潜水教练,不仅未履行安全义务,反而故意制造险境,严重威胁了陈女士的生命安全,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

人身威胁的法律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明确规定: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刘某以“呛水”威胁陈女士,并强行取下面罩的行为,明显属于暴力胁迫,直接构成对人身自由的侵犯。

合同履行中的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因履行合同不当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责任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潜水公司作为服务提供者,未能有效监督管理员工行为,也难辞其咎。陈女士有权要求潜水公司对其身体和精神受到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最终认定刘某的行为构成威胁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同时,因其行为对陈女士造成了心理创伤,法院判令刘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此外,潜水公司因未履行管理责任,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需向陈女士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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