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也得还利息!”江苏,男子入狱前信用卡欠19万,出狱后竟滚成120万了,银行:又不是我让你犯法的,一分不能少!

文摘   2024-11-16 10:11   湖南  

你绝对想不到,坐牢出狱后的第一件事,竟然是被银行催债。

这件事发生在2019年,江苏南京。一男子韩先生入狱前信用卡欠款19万,三年后出来一看,金额已经飙升至120万!就像被推下山崖的雪球,这笔债务在三年间越滚越大,令人触目惊心。更让韩先生绝望的是,银行态度强硬——一分钱也不能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让我们一起往下看。

案情回顾

韩先生是江苏的一名普通白领,过着和大多数人相似的生活,习惯用信用卡进行超前消费。

最初,韩先生的信用卡额度为20万元,他充满信心地用这笔钱进行投资,想着能利用杠杆效应大赚一笔。然而,事情的发展并未如他所愿,投资失败后,欠款不断堆积。韩先生在日常消费上也缺乏理性规划,每次刷卡时都抱着“以后再说”的心态。最终,他的债务飙升至19万元。

但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犯罪指控将韩先生送进了监狱,他被判刑三年。期间,信用卡的债务并未停止累积,利息和滞纳金在合同规定下仍在不断增加。三年后,韩先生出狱,本以为能够重启生活,结果发现欠款已经从19万元滚到120万元!

刚刚出狱、没有经济来源的韩先生感到天旋地转。他试图联系银行,讲述自己服刑期间无法还款的特殊情况,希望能够减免部分利息。然而,银行方面态度冷峻,强调信用卡合同是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条款必须严格执行。银行甚至直言:“又不是我们让你犯法的,一分不能少!”

韩先生的心情从震惊到愤怒,继而陷入了深深的无助。他认为,自己在服刑期间无法还款的情况应当被视作特殊,银行应酌情减免。然而,银行却坚决表示,合同中并无关于服刑期间暂停利息计算的条款,欠款必须全额偿还。

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公众的热议:服刑期间应否暂停信用卡利息计算?韩先生能否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减免?

法律解读

从法律角度来看,韩先生的情况并非孤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信用卡本质上是一种借贷关系,持卡人与银行之间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消费后,银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利息及滞纳金,即便持卡人因某些原因未能按时还款,这一条款依然生效。因此,即便韩先生因服刑而暂时失去还款能力,银行仍有权追讨本金和相关费用,这在法律上是有据可依的。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在处理信用卡逾期问题时,通常会考虑特殊情况,并有可能与持卡人协商减免部分利息或滞纳金。但这种协商一般需在欠款产生之前进行,且取决于银行的意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信用卡纠纷案件的相关规定》,只要欠款事实存在,银行有权追偿全部本金及利息。不可抗力,如服刑,虽然会影响还款能力,但并不改变债务的法律效力。韩先生在法律上有义务承担这笔债务,哪怕金额已是天文数字。

然而,《民法典》中也提到,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减免利息或滞纳金。如果协商失败,韩先生仍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介入,要求在合理范围内减免欠款。这或许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因此,韩先生选择诉至法院寻求解决。

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在审理韩先生的案件时,考虑了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选择调解:一方面强调了银行的权利,但也建议双方通过合理协商。最终银行同意减免部分利息与滞纳金。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每一个字,都是我用心敲出来的,感谢大家关注。本文参考《中国裁判文书网》判例改编,为隐私考虑人物均为化名,无不良引导,仅供普法学习,切勿做过度解读。图片源自网络,若侵权请联系删除。

py编码大师ai
努力学习法律,做现代懂法公民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