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住酒店趁机顺走矿泉水,儿子喝完当场丧命,父亲怒吼:那根本不是矿泉水!随后将酒店告上法庭,索赔160万。网友:开过的水敢喝?

文摘   2024-11-19 13:59   湖南  

2015年的国庆假期,原本是全家出游的欢乐时光,却因一场意外酿成悲剧。只因父亲偷拿了酒店保洁间的一瓶“水”,次日儿子喝了当场死亡。事情发生后,双方争执闹上法庭。法院最后判决让所有人沉默了!

案情回顾

国庆假期,老吴一家出门旅游,住进了一家环境不错但价格偏高的酒店。这酒店是儿子小吴提前订的,但老吴心里却觉得肉疼:“太贵了!”

老吴是个勤俭节约了一辈子的人,可也有个不大不小的“毛病”——爱贪小便宜。当晚入住后,他到处转悠,路过保洁员的操作间时,看到推车下有几瓶看似“矿泉水”的瓶子,心里那点贪念立马冒了出来。

他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顺手拿走了一瓶,还暗自窃喜:“明天不用去买水了,这就省下一笔钱。”

第二天一早,小吴晨跑回来,口渴得不行,刚进门就喊:“爸,快给我倒点水喝!”

老吴随手把偷来的那瓶“矿泉水”递了过去。小吴拧开盖子,“咕咚咕咚”灌了几口。然而,不到一分钟,他就抱着肚子惨叫起来:“爸,我肚子好痛,好像火烧一样!”

短短几秒钟,小吴的脸色变得苍白,额头冒出豆大的汗珠,嘴唇开始发紫,整个人瘫软在地,神情中满是惊恐与痛苦。

老吴慌了,冲过去抱住儿子,嗓子都喊哑了:“儿子,别吓爸啊!爸在这儿呢!”

慌乱中,他抱起小吴跑下楼大喊:“救命啊!快救救我儿子!”酒店工作人员闻声赶来,立刻帮忙将小吴送往医院。医生展开急救,但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小吴的生命。

医院的检查结果令人震惊:小吴误服了强酸性液体,胃部被严重腐蚀,最终导致中毒身亡。而老吴回忆起自己拿的那瓶“矿泉水”,才意识到自己铸下了大错。

后来得知,那瓶液体根本不是水,而是酒店保洁用来清洗厕所和水管的除锈剂。这种液体无色无味,却有极强腐蚀性,一旦误服后果不堪设想。

失去儿子的老吴痛不欲生,但他也难咽这口气。他指着酒店工作人员质问:“你们怎么能用矿泉水瓶装这种危险东西,还乱放在操作间里?这不是坑人吗?”

酒店却反驳道:“这瓶子是放在员工操作间的,是你自己偷拿的东西,怎么能怪我们呢?”

老吴气得发抖:“你们这是强词夺理!这种剧毒的东西,怎么能随便用矿泉水瓶装?连个标识都没有,你们就不怕出事吗?”

双方争执不下,最终老吴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索赔160万元。

法律解读

本案涉及两个核心法律问题:

1. 酒店的安全保障义务

酒店在员工操作间使用矿泉水瓶盛装除锈剂,但未采取任何防护或警示措施,导致老吴轻易获取该物品并间接造成悲剧。这种行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当时的《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酒店虽认为操作间是限制进入区域,但物品缺乏明确标识,存在管理漏洞,根据现行《民法典》第1165条和第1198条规定,酒店对此负有部分责任。

2. 受害者自身过错问题

另一方面,老吴擅自拿走酒店物品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其本质上属于盗窃行为。

他的这一行为直接导致小吴误饮危险液体,需承担主要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综合认定,酒店在管理上存在疏漏需负部分责任,而老吴的私自拿取行为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最终,法院判决酒店赔偿老吴一家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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