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和诊断标准:
毛细支气管炎即急性感染性细支气管炎,病变主要侵犯直径75~300 μm的细支气管。在高发季节,对2岁以下的婴幼儿,特别是2~6月龄小婴儿,临床表现呈上呼吸道感染(鼻塞、流涕)后2~3 d即出现下呼吸道症状,特征为咳嗽、呼吸急促、喘息,甚者可伴有呼吸窘迫、胸壁吸气性凹陷,肺部听诊闻及哮鸣音或(和)细湿啰音,可以拟诊毛细支气管炎。
2.病原体:
毛细支气管炎主要由嗜呼吸道黏膜上皮细胞的病毒引起,其中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最为常见。除RSV外,鼻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流感病毒、人偏肺病毒、博卡病毒、肺炎支原体和肺炎衣原体等感染也可引起毛细支气管炎。
3.严重程度分级(表1)
表1毛细支气管炎病情严重度评分
注:轻度为总分0~5分,中度为总分6~9分,重度为总分10~15分
4.重度毛细支气管炎的危险因素:
引起重度毛细支气管炎的危险因素有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内在因素包括早产史、发病年龄在生后12周以内(含12周)、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 500 g)、有血流动力学改变的先天性心脏病、慢性肺部疾病、先天性气道发育异常、神经和肌肉疾病、免疫缺陷、唐氏综合征等;外在因素包括母孕期或产后暴露于烟雾或空气污染物、居住环境拥挤等。
5.住院与转入ICU指征:
(1)住院指征:中-重度毛细支气管炎,或者具有发展为重度毛细支气管炎的危险因素者;
(2)转入ICU指征:需要通气支持的呼吸衰竭者,或在吸氧状态下氧饱和度不能维持正常者,或复发性呼吸暂停者,或全身情况恶化、出现多器官功能障碍者,均需及时转入ICU。
6.并发症:重度毛细支气管炎可并发多系统损伤,包括:
(1)肺炎、气胸、纵隔气肿等呼吸系统并发症;
(2)心血管系统受累可出现心律失常、心肌炎、心包积液、心包积气等;
(3)中枢神经系统受累可出现癫痫发作、脑炎、内斜视(病毒感染脑神经或影响神经通路所致)等;
(4)其他可并发急性中耳炎、血清转氨酶升高、低钠血症等。
参考文献: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临床药理学组,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合理用药协作组,中华儿科杂志编辑委员会.儿童毛细支气管炎管理临床实践指南(2024版).[J].中华儿科杂志.62(11):1030-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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