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第二中学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文摘   2024-07-06 23:58   河北  

黄骅市第二中学2024年

秋季招生公告





根据《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教育局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招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生的原则

二、招生年级

及招生区域



1.招生年级:七年级。

2.招生区域:建设大街以东、新海路以南、华兴大街以西、朔黄铁路以北、昌骅大街以东、地方铁路以南、神华大街南段以东、沧海路以南、红旗大街以东、渤海路以南。

备注:

(1)如果黄骅七中今年九月正式投用,片区内“地方铁路以南”区域,可以在黄骅二中和黄骅七中之间双向选择入学。家长需在二中报名时,向招生老师单独说明。

(2)片区内“中心路以南、红旗大街以西、沧海路以北、幸福大街以东”区域,可以在原属黄骅二中和现属黄骅三中之间双向选择入学。

三、招生对象



1.城区小学毕业并实际居住的六年级毕业生

2.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且已实际居住的非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四、招生批次

及所需手续



按教育局要求,综合考量学生学籍、户籍、监护人房产等情况,我校对小学毕业生按以下四批次招生:

第一批次

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黄骅城区户籍,法定房产在招生区域内并实际居住;优抚优待类,不受户籍、片区限制。

准备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2)适龄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全套户口本(适龄学生要至少与其法定监护人中的一方同为黄骅城区户籍);

(4)适龄学生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开户人为学生监护人的六个月内水电费流水;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原始购房发票、开户人为学生监护人的六个月内水电费流水;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同时需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房产权属登记信息》。

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尚未下达退役命令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沧州狮城人才子女等,均须提报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批次

1.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黄骅乡镇户籍,法定房产在招生区域内并实际居住。

准备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2)适龄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全套户口本(适龄学生要至少与其法定监护人中的一方同为黄骅乡镇户籍);

(4)适龄学生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开户人为学生监护人的六个月内水电费流水;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原始购房发票、六个月内水电费流水;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同时需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房产权属登记信息》。

2.适龄学生为城区小学毕业,且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黄骅城区户籍,在黄骅城区内无法定房产(需要产权部门出具监护人城区无房产证明)租住。

准备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2)适龄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全套户口本(适龄学生要至少与其法定监护人中的一方同为黄骅城区户籍);

(4)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适龄学生父母双方的城区无房证明;

(5)适龄学生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的租房协议;

(6)在租住地社区签署的城区租住人员基本情况核查表;

(7)租住地六个月水电费流水(缴费人为适龄学生监护人);

(8)所租房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原始购房发票、开户人为学生监护人的六个月内水电费流水;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同时需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房产权属登记信息》。

3.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黄骅户籍,其祖(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其法定监护人为产权方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需要提供监护人双方城区无房产证明)。

准备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2)适龄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提供能清晰反应出祖孙三代关系的户口本;

(4)适龄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若为产权方独生子女,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适龄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若为非独生子女,适龄学生监护人父母双方均需要提供城区无房产证明。
(5)适龄学生祖(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的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六个月内水电费流水;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原始购房发票、六个月内水电费流水;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同时需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房产权属登记信息》。

第三批次

1.黄骅市域外户籍,来黄随迁人员子女。

情况一:黄骅市域外户籍,来黄随迁人员子女,适龄学生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有法定房产并实际居住。

准备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2)适龄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全套户口本;

(4)适龄学生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开户人为学生监护人的六个月内水电费流水;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原始购房发票、开户人为学生监护人的六个月内水电费流水;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同时需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房产权属登记信息》。

情况二:适龄学生为城区小学毕业,黄骅市域外户籍,来黄随迁人员子女,适龄学生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无法定房产,租住。

准备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2)适龄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全套户口本(黄骅市域外户籍);

(4)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招生区域内的居住证(居住凭证无效),若无居住证,划入第四批。居住证需要为2024年7月1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随迁子女和父母的居住证地址与城区实际居住地址应保持一致;

(5)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适龄学生父母双方的城区无房证明;

(6)适龄学生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的租房协议;

(7)在租住地社区签署的城区租住人员基本情况核查表;

(8)六个月水电费流水(缴费人为适龄学生监护人);

(9)所租房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原始购房发票、开户人为学生监护人的六个月内水电费流水;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同时需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房产权属登记信息》。

2.适龄儿童为城区小学毕业,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为黄骅乡镇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情况一、居民租房

准备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2)适龄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全套户口本(黄骅市乡镇户籍);

(4)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适龄学生父母双方的城区无房证明;

(5)适龄学生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的租房协议;

(6)在租住地社区签署的城区租住人员基本情况核查表;

(7)六个月水电费流水(缴费人为适龄学生监护人);

(8)所租房房主在招生区域内的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原始购房发票、缴费人为学生监护人的六个月内水电费流水;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同时需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房产权属登记信息》;

(9)父母一方合法劳动合同(单位盖章,合同需要在劳动部门盖章或出具备案证明),出具近六个月的工资流水(单位盖章)或经营收入明细。

情况二、经商租房(营业地点在招生区域内)

准备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2)适龄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全套户口本(黄骅市乡镇户籍);

(4)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适龄学生父母双方的城区无房证明;

(5)同时经商租房人员(适龄学生监护人)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截止2024年1月底前);适龄学生家长签署的租房协议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

3.中捷、南大港和港口户籍,已经购买黄骅招生区域内房产。

准备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2)适龄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全套户口本(适龄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为中捷、南大港和港口户籍);

(4)适龄学生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六个月内水电费流水;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原始购房发票、六个月内水电费流水;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同时需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房产权属登记信息》。

第四批次

1.中捷、南大港和港口户籍,在黄骅城区内无法定房产,在黄骅城区小学毕业需要升入初中的,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类型提供相应手续。

情况一、居民租房

准备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2)适龄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全套户口本(中捷、南大港和港口户籍);

(4)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适龄学生父母双方的城区无房证明;

(5)适龄学生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的租房协议;

(6)在租住地社区签署的城区租住人员基本情况核查表;

(7)六个月水电费流水(缴费人为适龄学生监护人);

(8)所租房房主在招生区域内的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原始购房发票、开户人为学生监护人的六个月内水电费流水;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同时需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房产权属登记信息》;

(9)父母一方合法劳动合同(单位盖章,合同需要在劳动部门盖章或出具备案证明),出具近六个月的工资流水(单位盖章)或经营收入明细。

情况二、经商租房(营业地点在招生区域内)

准备材料:

(1)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2)适龄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3)全套户口本(中捷、南大港和港口户籍);

(4)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适龄学生父母双方的城区无房证明;

(5)经商租房人员(适龄学生监护人)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时间截止2024年1月底前);适龄学生家长签署的租房协议及所租房房主的房产所有权证(与营业执照内容相符)。

2.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不一致,及其他特殊情况。

准备材料:
此类情况,因手续不全或无效,只做相关登记,不预留学生任何材料。

根据教育局要求,我校按批次先后优先录取片内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受学位限制,第四批次适龄少年儿童将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招收,如果不能完全安置,将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没有获得电脑派位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城区空余学位,不保证就近入学。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每生一个档案袋,档案袋空白处注明适龄学生毕业学校、班级、姓名、父母联系方式。

2.学籍表为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学籍所在学校通过学籍系统打印),学籍表交原件。

3.如果适龄儿童的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需要提供结婚证。

4.若所需房产证为不带二维码的老证,则需要提交不动产证明,以便验明真假。

5.不动产证明或无房证明可凭父母的身份证到黄骅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汽车站东南角二楼)打印或网上查询。(见附件1)

6.租住证明(交原件):

(1)在城区内的租房户,需要到租住地社区签署城区租住人员基本情况核查表并盖章签字;(见附件2)

(2)在各村租房的租户,需要到所在村签署农村租房证明,书记签字、盖村支部或村委会公章。(见附件3,需要时自行打印)

7.上面各批次所提及的所有材料中学籍表和租住证明需要交原件,其他资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及复印件,档案袋内装复印件上交留存备查(复印件不予退回),手续不全的不予登记。

8.请家长严格按照学校规定验证。报名期间天气炎热,等候时间较长,请您做好防暑措施,自觉排队,遵守秩序。

9.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请电话告知,以免给孩子入学带来不便。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待各类入学报名。

10.因特殊情况,开学后不到我校就读的学生请及时与二中联系,以免影响升学后学籍建立。

11.第三、四批次手续齐全的适龄学生暂只做登记,学校将根据入户核查与学位情况,将通过电话告知复核合格后的学生来学校领取通知书。

12.如发现材料作假,取消入学资格。即使已入学,经核实不符合招生规定的,开学后也立即清退。

六、所需手续说明



1.户口类: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2.房产类:   

(1)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法定房产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其他固定房产佐证材料(如拆迁协议、宅基证等),二手房必须过户,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由抵押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2)随迁人员子女(指县域外户籍):2024年7月1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居住登记凭证无效),随迁子女和父母的居住证地址与城区实际居住地址应保持一致。(无居住证者划入第四批次)

(3)进城务工子女(县域内户籍):父母一方合法劳动合同(单位盖章,合同需要在劳动部门盖章或出具备案证明)或营业执照,出具近六个月的工资流水(单位盖章)或经营收入明细;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城区无房证明,租房协议原件(需要租住地社区进行制式文件确认),及所租房房主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原件。根据《2024年黄骅城区租住人员基本情况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所有城区租住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必须在招生前到租住房产所在社区进行租住基本情况核查,由所在社区出具核查证明,招生入学时提供给片区内学校;租房时间必须在6个月以上,凡是在6个月之内租住地址发生变化的,必须有社区部门、个人、用工单位等详细说明变化正当理由;含3个月内租房地址发生变化的,一概不予认可

3.其他类别:一年级新生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儿童预防接种卡;初一新生现场报名时需持有出生医学证明和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

4.优抚优待类: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尚未下达退役命令的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沧州狮城人才子女等,均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

家长提交的户籍、房产等信息务必真实、合法、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七、各批次报名

间、组别及报名地点




(一)各批次报名日期

第一批次 7月09日

第二批次 7月10日

第三批次 7月11日

第四批次 7月12日

注意:请务必按照批次时间前来学校报到。

(即属于第一批次的适龄学生7月09日来我校报到,第二批次的适龄学生7月10日来我校报到,以此类推)

(二)报到组别以及具体时间

(三)报到地点
志学楼内

八、参考附件



附件1:不动产查询操作流程

(2024年招生过程中网上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操作流程)

附件2:城区租住人员基本情况核查表(在租住社区签)

(2024年黄骅市城区租住人员基本情况核查表)

附件3:2024年农村租房证明

附件4:网上用电缴费凭证取得方式

(关于2024年招生过程中用电缴费凭证取得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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