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社区营造师是什么角色?随着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南京市城市更新社区营造(规划)师工作细则》,以及100位社区营造师、10位特聘社区营造师陆续走到城市更新的台前,大家都对这一参与社区发展的特殊群体有了渐渐清晰的认识:他们可能是城市规划师,也许是空间设计师、艺术家、商业运营者,也许是社会工作者。他们不仅要有专业技能,还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更关键的,怀揣着一颗“以人为本”的热心肠。
“南京城市更新”今起走访一批社区营造师,看看他们都在忙什么,想什么?
王兢,社区营造师、华设设计集团副主任工程师。因为主理“南京摩天汉”公众号,对城市、建筑、交通、文化的不断思考而广受关注。以下是“南京城市更新”编辑对他的访谈。
社区营造师、华设设计集团副主任工程师王兢
1、市民视角
作为一名普通市民,7岁时从外地迁居南京,并在此成长。这一过程中,不断发掘南京的城市文化,持续探索其历史底蕴,这种探索使我对城市的认知产生了独特的变化,尤其在心理和价值观层面,让我深切感受到了与城市文化的契合与触动。所以也愈发关注城市的发展,并在学习与职业选择上展现出一定的导向性,从本科的交通规划再到硕士的城市规划,和城市相关的工作最终成为了我的职业归属(现阶段),从普通市民到城市规划从业者的身份转变,不仅是个人对这一领域热情与理解的深化,也是个人成长与蜕变的见证。
2、专业人士视角
我个人对于城市规划与建设的理解也始终处于一种动态的变化之中。在职业生涯初期,理想、合规是最主要的从业“关键词”,随着城市发展阶段的转变和个人认知的调整,逐渐意识到 “存在即合理”可能更符合我们的城市:即城市中既存的事物和现象,无论其形态如何,不论是否满足预期,都遵循着一定的原则并有其内在的逻辑。作为城市规划者,我们需要首先理解这些逻辑的产生、运作及其引发的各种结果,进而明确需要解决的问题与期望带来的改变。在此基础上,再结合自上而下的政策引导和一定弹性的法定约束,分步分层的采取各种措施,并对其结果持“开放态度”,唯有这样或许才符合当前的城市发展现状。所以这也是为什么个人非常期待南京的社区营造(规划)师制度的建立,因为这是与城市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所契合的。
我国长期的发展以增量模式为主,各地都通过新区的开发来解决城市中的种种问题,比如南京就长期将老城人口疏散作为重要的城市发展目标之一,这一策略极大的提升了老城原有居民的生活水准,但也客观带来了老城局部衰败、人口空心化等各种问题。所以在存量开发作为重要发展趋势的当下,我们应重新审视城市、重新梳理资源、重新回到老城,以存量更新的思维为老城带来新的人口,为老城补足缺失的设施,为老城谋求持续的价值挖潜。
3、自媒体账号运营视角
长期的账号运营尽管发于无心,但是也客观成为了很多市民及热爱南京、关注南京的各类人士的交流平台,所以城市营造本身也并不仅仅是只是相关从业者的事情,提高全民意识并形成全民参与的格局也非常重要。
南京推进的一系列城市更新具体举措,均可视为在存量时代的路径尝试,而相比于增量时代,这些努力的尺度必然趋向于细微,社区营造师和规划师正是从细微处出发,自下而上发掘颗粒度的关键角色。
社区营造(规划)师也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城市规划或者建筑专业的“专属”角色,它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根据不同专业也划分为不同的专业角色。社区营造(规划)师以广义的多专业形式介入基层及或团体,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发掘服务需求与更新诉求,并逐步采用建设、规划、社区营造等多种手段解决社区所面临的问题。
以往,老百姓认为建设、计划及投入均由政府负责,自身参与度较低。而现在社区营造(规划)师的工作之一就是收集居民意见,并进行评估判断,并从居民角度出发传导更新诉求,也包括对于出资人的转变。这不仅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需求发掘与传导,也会积极的引发民众对社区事务的充分认知,并成为基层民主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主要参与了秦淮老城的城市更新策划、秦淮区“十四五”城市更新行动计划,以及饮虹园、黑廊巷片区的城市更新方案编制工作,也作为建邺区元通商圈智库身份参与商圈发展谋划。
王兢手绘稿,历史和现代的演进是城市更新最为理想的状态
因为城市更新涵盖街道、主管单位、规则部门等多个层面,而社区营造(规划)师需在其中扮演桥梁角色,协调多方面工作,所以在制度建设层面还需要完善,社区营造(规划)师的角色定位、签约主体、法律效力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明确的制度建设可以保障社区营造(规划)师工作的顺利推进。
还有,社区营造(规划)师需要有情怀,能奉献,只有具备这种精神,才能投入更多心思与精力。当然,强调情怀也要面对现实,所以需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来保障社区营造(规划)师的基础利益。这也是一难。
首要的是如何创造有利于城市更新的良好环境,保障多元主体的综合利益,建立更为和谐、互动、可持续发展的更新机制,并逐步将法定规划、现行规范、行业标准等更好地协调与融合。同时,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目标以及不同类型的更新项目,也可能需要出台更为灵活多样的政策,以鼓励更新不同类型的项目。最近我在筹备一篇关于日本城市更新政策的文章,尽管日本也有法定规划体系,但他们在实施过程中也注重政策的灵活性与适应性,通过城市更新法案实现弹性互补与正向融合,在确保公众基本利益的前提下也实现了与资本权益的平衡。
其次可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放大社区营造(规划)师的作用。比如签约层面进一步明确街道所需的服务内容、可用的服务资源,构建一个基于日常长期服务需求的全新合作框架,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与利益分配。在服务内容层面也应加大对于居民的宣传和活动组织的力度,如可定期举办宣讲会、规划大讲堂等活动,邀请社区营造(规划)师进行宣讲,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意识。在营造师服务团队层面,除了核心专业之外的辅助专业,“机动社群模式”或可参考,该模式的核心在于灵活调配专业资源,进行跨区域的调配。例如,当某个社区举办活动时,若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可通过该机制迅速调配具有该专业能力的社区营造师参与其中,避免了人员的闲置。
编辑 | 南京城市更新
审核 | 冯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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