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组织20余人赌博渔利,上犹一男子获刑!

政务   2024-10-17 16:11   江西  


小赌并非怡情,

而是走向深渊的开始,

嗜赌更是会让人生陷入万劫不复!

一男子多次组织他人聚众赌博

最终让他面对法律的严惩!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被告人殷宇(化名)频繁组织赌博活动,纠集了赖某某等人在社溪镇民宅、宾馆等多处场所,利用扑克牌以“三公”的方式进行聚众赌博。
据统计,这些赌博活动的赌资数额累计高达15万元以上,参赌人数也累计达到了20人以上。而殷宇则通过抽水的方式从中渔利,数额达到了1.5万元以上。


2021年3月11日,殷宇再次位于圩镇经营的宾馆内组织赌博活动时被办案民警抓获。现场检查中,民警查获并收缴了赌客们藏匿的赌资共计124700元,同时扣押了用于赌博的扑克牌2副,收缴殷宇等十人身上持有的赌资8199元。
2021年3月19日,参赌人员赖某某、吴某某等6人被分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刘某某等8人则被行政拘留五日。面对警方的调查,被告人殷宇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向检察机关退缴了违法所得15000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殷宇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扑克牌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鉴于被告人殷宇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退缴了违法所得和缴纳了认罚的罚金等情节,最终,法院以被告人殷宇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请大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远离赌博等不良嗜好,

培养有益身心的兴趣爱好,

共同营造文明充实、

健康向上的社会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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