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上犹法院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政务   2024-08-16 14:59   江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生态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播生态司法保护理念,不断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15日,上犹法院联合上犹县营前镇人民政府在营前矿区、圩镇、云水河开展“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PART.01
矿业绿动,法治护航



在营前矿区的热土上,法院干警们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他们举行了“生态保护令”立牌仪式,并与营前矿业企业面对面座谈。法官结合《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围绕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进行了普法宣传,号召企业合法有序开采矿产资源,禁止破坏性开采,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快企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







PART.02
云水河畔,净滩行动


随后,上犹法院干警携手“河小青”志愿者们,来到了营前镇云水河畔,开展了一场“净滩”志愿服务活动。他们手持垃圾袋,沿着河岸细心搜寻,将那些遗落的塑料瓶、泡沫等垃圾收入“囊中”。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云水河畔重现了往日的清澈与美丽,草地更加翠绿,河水更加潺潺。







PART.03
圩镇普法,共筑绿色梦



走进圩镇,上犹法院干警们又化身为环保知识的传播者。他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耐心讲解垃圾分类的环保知识,传授低碳生活的小妙招。一句句温馨的话语,一份份实用的手册,如同春雨般滋润着人们的心田。在欢声笑语中,公众的环保意识得到了显著提升,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此次活动,不仅发放了200余份宣传资料,解答了群众法律咨询30余次,更在每个人心中种下了绿色的种子。上犹法院干警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生态司法保护理念,展现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
展望未来,上犹法院将继续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惩侵害国有资产、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以法治的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供稿:刘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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