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致人死亡获刑!

政务   2024-10-11 16:17   江西  


电动三轮车小巧灵活、

经济实用、性价比高

近年来成为不少老年人代步的首选

但一些三轮车车主存在无牌无证上路

违规载人、闯红灯等问题

不但容易诱发交通事故

还严重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18日,方某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证三轮摩托车返回家中,在行至社溪镇某路段时,因未及时注意路面动态,致其所驾驶的无牌三轮车左侧挡板刮撞倒了正在该路段步行的被害人邹某某,造成邹某某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方某某拨打了救护电话,之后邹某某被送至医院救治。
经过一系列检查和治疗,邹某某的伤势并未好转。因事故造成胸腔肋骨受损,邹某某的呼吸和循环系统逐渐衰竭。2月6日,邹某某在家人的陪伴下,在家中离世。


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方某某因驾驶不当负主要责任,邹某某负次要责任。同时,方某某驾驶的无牌三轮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且存在多项技术不符合标准的问题。
深感愧疚的方某某,于2023年2月27日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支付部分赔款326300元,获家属刑事谅解。次日,他应警方传唤如实交代罪行。3月1日,方某某因违规驾驶被行政罚款1200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鉴于被告人方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报警,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告人就赔偿事宜与被害方达成和解协议,已按协议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法院以被告人方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不论驾驶轿车、

三轮摩托车还是二轮电动车,

均要自觉遵守道路安全法规,

做到证件齐全、车辆安全、

文明驾驶、谨慎出行。

千万不要心怀侥幸心理,

因疏忽大意而酿成大祸。




 
上犹一男子窝藏在逃人员获刑!
 
 【失信曝光台】上犹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4年第四期)

上犹法院
关注我们,了解更多上犹法院的工作动态,学习更多的法律常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