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法院依托“红色物业”解纷入选全省典型

政务   2024-11-15 14:27   江西  
近日
上犹县法院"红色物业"解纷工作
获省高院关注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 
全省妥善化解物业服务纠纷 
典型案事例 
其中
上犹法院一案事例入选




党建引领点燃物业“红引擎”

推进物业纠纷实质化解


基本案情

上犹县某拆迁安置小区建成后,上犹县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与某物业公司于2021年9月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了相应的物业服务。但小区部分业主对物业服务表示不满意,以房屋本是拆迁安置房、物业服务质量低、小区环境和秩序差等为由,拒交物业费,并引起了部分业主的效仿。某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将其中3名业主起诉至法院。


工作举措

上犹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充分利用当地党委政府推进的“红色物业”,坚持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以“红色物业为服务主体+专业化队伍、精准化治理、精细化服务”的“一体三化”工作模式化解该类纠纷。承办法官多次前往案涉小区,与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取得联系,在三方的共同推动下,通过物业公司的党员代表、小区业主中德高望重的党员代表,详细了解双方的诉求、分析矛盾点,最终在“红色物业小区调解室”内促成案件双方达成调解,业主主动履行支付物业费义务。案件办结后,上犹县人民法院对案件背后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回访跟踪,利用“红色物业”宣传点,向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小区业主宣讲《民法典》等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权利义务相关法律规定,聆听业主的心声和意见,并对新业委会的筹备及物业合同的细化和完善提供法律指导,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典型意义

近年来,上犹县深入推进党建引领社区物业治理,打响“犹江红”物业品牌,点燃物业“红引擎”,探索实行以“红引擎”撬动“大治理”,激活基层群众自治力量。对于物业服务纠纷,法官坚持变“被动审理”为主动服务,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积极联系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这个“引擎”和纽带,通过党员主动全面了解各方诉求,通过党员主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义务带动小区其他业主共同履行。在法院、社区居委会、业委会三方联动下,将涉及多名业主的群体性物业纠纷成功调解。在案件已经审结的情况下,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红色物业”办小案惠大民生的积极作用,多次到案涉小区所在社区,对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小区居民进行普法,解决了小区物业纠纷的症结所在,进一步消除了潜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实现了“抓前端、治未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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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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