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夜行侠 ” 罗某某落网记!

政务   2024-08-13 17:06   江西  


今天故事的主角,

罗某某,

一个看似普通的青年,

却在2023年2月13日的夜晚,

悄然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情回顾


夜幕下的贪婪诱惑    



夜幕低垂,上犹县城被一层薄薄的月光轻轻覆盖,万籁俱寂中,却隐藏着一场不为人知的秘密行动。在这个看似平静的夜晚,被告人罗某某,一个被贪婪驱使的灵魂,悄然踏上了他的“寻宝之旅”。他精心装扮,鸭舌帽压低,口罩紧掩面容,仿佛要将自己完全融入这无边的夜色之中。

狡猾的“夜行侠”    



罗某某骑着自行车,在上犹县城的城区与郊区之间缓缓穿梭,目光锐利地扫视着每一家店铺。他的心中,早已绘制好了一张“目标地图”。次日凌晨2点,当大多数人还在梦乡深处,罗某某的身影出现在了东山镇的一家副食店前。他戴上黑色手套,动作敏捷地从地上捡起一根粗木棍,那是他精心准备的“钥匙”,用来撬开这家店铺的防盗网。随着一声轻微的响动,他顺利潜入店内,如同幽灵一般,悄无声息地盗走了500余元现金和几条名贵的香烟。




得手后的罗某某并未满足,他的贪婪之心驱使他继续前行。不久,他又来到了附近的另一家副食店,用同样的手法再次作案。这一次,他的收获更加丰厚——1000多元现金和数条名贵香烟。在烟草专卖部门的鉴定下,这些被盗香烟的价值高达1373.43元。罗某某的违法所得,一夜之间累积到了3330.43元。


正义终将到来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罗某某自以为天衣无缝的犯罪计划,终究还是露出了马脚。2023年2月16日,办案民警经过缜密侦查,终于将这位“夜行侠”捉拿归案。面对铁证如山,罗某某不得不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流窜作案,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主动交代其盗窃犯罪事实、被盗的物品被追回并发还被害人、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法院以罗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无论夜色多么深沉,

无论犯罪者的手段多么狡猾,

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和正义的审判。

让我们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让法治之光永远照亮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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