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实施“丢包诈骗”获刑!

政务   2024-08-27 17:36   江西  


走在路上有人突然掉落“钱包”

这时有个陌生人过来说

见者有份,一起分钱?

你以为是天上掉“馅饼”

这其实是丢包诈骗的惯用伎俩

……


基本案情



2016年12月的一个寻常上午,被告人刘某某伙同钟某某(已判决)及李某某(另案处理),在上犹县城精心策划了一场“丢包”骗局。
被害人谭某某刚从银行取出钱款,踏上了回家的路途。就在这时,走在谭某某前面的刘某某故意“不慎”掉落一个黑色钱包,这一幕吸引了谭某某的注意。
紧接着,扮演“好心人”的李某某适时出现,他迅速捡起钱包,并低声对谭某某说:“嘿,兄弟,见者有份,咱们找个地方分了这笔意外之财吧!”在贪婪与好奇心的驱使下,谭某某被李某某拉到了附近一个较为隐蔽的地方。

不久,刘某某“焦急万分”地返回现场,声称自己刚刚丢失了装有8000元现金的钱包。李某某则佯装无辜,表示自己并未捡到,还谎称自己刚从银行取出4000元作为证据。为了证明清白,刘某某要求谭某某和李某某出示各自的存折和密码。
谭某某在慌乱之中失去了判断力,不仅拿出了自己的存折,还轻易地告知了密码。刘某某趁机将存折揣进自己的口袋,并假装在两人身上搜索丢失的钱款。当谭某某提及自己刚取的2000元时,刘某某便以“检查”为由,强行取走了这笔钱,并让李某某假意放进包里。
随后,刘某某编造了一个“有人看见你捡钱”的谎言,要求李某某前去对质,以此支开他。李某某顺势将一个装有报纸的空黑色包递给了谭某某,并谎称很快就会回来找他。然而,谭某某等来的却是无尽的等待和失望,那个“好心人”再也没有出现。
当谭某某打开包查看时,才发现里面只有报纸,自己的存折和2000元现金早已不翼而飞。更糟糕的是,由于密码泄露,谭某某存折上的15000元也被不法分子迅速取走。
除此次外,刘某某等人以同样的手法,在多地多次作案。经查明,2016年10月至12月期间,三人共计骗取他人财产55500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告人刘某某于2019年2月18日在柳州市被办案民警抓获归案。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钟某某、李某某以“捡钱分赃”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诈骗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某以“丢钱人”的身份接触被害人,骗取被害人的存折及密码,分得部分脏款,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但鉴于刘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赔部分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最终,法院以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面对突如其来的“横财”时

要保持冷静和警惕,

切勿因一时贪念

而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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