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撞上护栏,法院判了!

政务   2024-10-22 16:09   江西  



酒后不开车大家都懂,

但总有人存在侥幸心理。

近日一男子因醉酒撞上护栏

……

让我们一起看看

案情回顾


2017年4月24日,严某某因酒驾违法行为,被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处以罚款一千五百元,并记驾驶证12分的处罚。然而,严某某虽缴纳了罚款,却未按规定参加学习清分,导致驾驶证状态持续处于记满12分。
时隔五年后的2022年7月15日,严某某再次以身试法,他饮用了半杯42度的章贡牌白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东山大道向油石乡方向行驶。当行至东山大道延伸段下坡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上了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导致其本人受伤及车辆、隔离护栏受损。

经交警大队认定,严某某负本事故全部责任。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严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16.03mg/100ml。
2022年7月26日,被告人严某某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严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严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法院以被告人严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更是对自己及他人生命的尊重。

我们每个人都应提高法律意识,

把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体现在行动中。



 
上犹县人民法院关于选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以案释法】组织20余人赌博渔利,上犹一男子获刑!

上犹法院
关注我们,了解更多上犹法院的工作动态,学习更多的法律常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