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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鹰股份公告称,公司监事长、股东古少波为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拟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人民币4000万元,并于《捐赠函》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赠与的现金支付至公司账户。本次赠与事项为古少波单方面、不附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股东古少波先生出具的《捐赠函》,古少波先生为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拟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人民币 4,000 万元,并于《捐赠函》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赠与的现金支付至公司账户。本次赠与事项为古少波先生单方面、不附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古朴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古少波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姓名:古少波
2、关联关系:古少波先生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古少波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古少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1,1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034%。
三、《捐赠函》的主要内容
本人古少波,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本人拟向公司捐赠现金资产(以下简称“本次赠与”),并自愿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为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人拟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人民币 4,000 万元(大写:肆仟万元整),并于《捐赠函》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赠与的现金支付至公司账户。
2、本次赠与事项为本人单方面、不附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赠与行为。
3、本次赠与资金来源合法。
4、本人对赠与资金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
5、本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本次赠与的诉讼/仲裁等纠纷情形;本次赠与并未侵犯任何人的任何合法权益,且不会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争议。
上述承诺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充分理解上述承诺的法律效果,并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赠与事项不涉及其他安排。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赠现金资产事项系古少波先生为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而作出的单方面、不附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受赠现金资产有利于增强公司流动性,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该笔现金资产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最终将以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确认的结果为准。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古少波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合法领取的职工薪酬、费用报销等日常费用外,2024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未与古少波先生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联方古少波先生为支持公司发展,拟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为无附义务的赠与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古少波先生出具的《捐赠函》;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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