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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纬股份: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刑事判决书》暨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送达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浙刑终 118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9),李广胜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湖州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取保候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6),湖州市公安局决定对李广胜取保候审;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刑事判决书> 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6),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次操纵尚纬股份的刑事判决如下:1、撤销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 05 刑初 7 号刑事判决第一项对被告人李广胜的量刑部分,维持其余部分;2、被告人李广胜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百万元;3、被告人李广胜二审期间退缴的违法所得 100 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上缴国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尚纬股份: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收到董事李广胜、方永、副总经理梁晓明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广胜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方永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收到股东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人员变更的通知,由王丹接替杨文勇董事职务,调整后,杨文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梁晓明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上述董事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方永、杨文勇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李广胜、方永、杨文勇、梁晓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广胜、方永、杨文勇、梁晓明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盛业武、沈智飞、王丹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盛业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1.94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沈智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王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盛业武为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盛业武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IPO上市相关专业交流 | 一级市场资产交易信息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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