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楼市传来2大重磅消息!

楼市   2024-11-13 20:02   江苏  


刚刚,房地产市场传来两大重磅消息!

01、

契税降了!首套、二套140平以内按1%缴纳

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

接下来买房,成本更低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13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此外,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土地增值税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02、

关于回收开发商闲置土地,11月11日晚,自然资源部官方发文,鼓励各地利用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土地,盘活存量。


《通知》中直接指明了范围:强调应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

还对收回收购后的再供应提出了要求:对于已收回收购的土地,要根据市场情况严格控制再供应的规模,在落实“五类调控”的同时,供应面积不得超过当年收回收购房地产用地总面积的50%。

文件中有一个重点: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

能够起到三方面作用:

一是减少市场存量房地产用地规模,更好发挥土地储备“蓄水池”和投放调解的功能,稳定市场预期;

二是增加资金流动性,有利于房企集中资金用于保交房;

三是收储后形成“净地”“优地”,既有利于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环境,满足居住需要,也可以腾出空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有效投资。

官方下场,接下来会从上至下的严控土地供应;另一方面市场筑底,只有主流板块还在保持正常流速,综合造成的结果就是,明年主流板块新房真的有可能结构性断货!


相关报道:

财政部在近期两次重要发布会上提及专项债,明确了扩大专项债“涉房”的适用范围,不仅能够收购存量房,还可以用来收储闲置土地。

先是在10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廖岷介绍,将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另外,支持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

而在10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宋其超再次补充表示:“在具体操作上,关于专项债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与存量土地的业主企业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妥善处理回收存量土地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合理确定专项债券项目内容和地块范围,及时安排债券发行和支出,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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