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疑问,法官应作出答疑!

百科   2024-11-17 18:30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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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判决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是当事人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当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存在疑问时,法官的答疑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一直强调,法官在宣判后应主动答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内容,正确对待司法裁判结果。本文将结合真实案例,探讨最高法关于法官答疑的相关规定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

一、最高法关于法官答疑的规定

最高法并未直接出台专门针对判后答疑的法律规定,但判后答疑作为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依据可以追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条,法官应当履行的义务中包括“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这一规定为法官进行判后答疑提供了法律依据。判后答疑正是法官以案释法,增强当事人法治观念的一种方式。通过答疑,法官可以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内容,减少上诉和申请再审的情况,从而达到服判息诉的效果。

2. 最高法关于判后答疑的司法解释和实践

虽然最高法没有直接针对判后答疑的专门法律规定,但其在相关司法解释和实践中对判后答疑进行了明确和规范。例如,最高法在相关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判后答疑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包括法官在宣判后应主动进行答疑,解释了判后答疑的适用范围、申请方式、答疑流程等。这些实施细则确保了判后答疑制度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二、真实案例分析

案例一:华坪县人民法院的判后答疑实践

案情简介 

杨某、尹某原系某村7组村民,2003年原告杨某的父亲在某村1组购买了两宗荒地种植芒果,杨某、尹某等人户口遂于2005年11月迁入该村1组。2022年2月,杨某、尹某、刘某(2008年出生)向被告华坪某行政部门申请对移民身份作出认定。被告于2022年12月26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不予将申请人杨某、尹某、刘某列为某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人口,三人不享受逐年补偿及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三人对该决定不服,遂向华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理决定》,并依法责令被告在法定期限内确定三原告具备征地移民资格。

判后答疑过程 

华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依据充分,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遂依照法律判决驳回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理解判决内容,华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才华作为该案的审判长,与审判员一同在判后答疑室为原告进行了判后答疑。杨院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原告杨某释明了行政诉讼审查的方向、程序、法律依据,并告知杨某该《行政处理决定》的合法性。承办法官也从证据采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分析说理、裁判结果、审理程序、案件性质等方面逐一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的疑惑进行了详细解答。

法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华坪县人民法院充分践行了最高法关于判后答疑的要求。法官在宣判后主动进行答疑,认真解释和说明判决内容,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通过答疑,法官不仅解答了当事人的疑惑,还增强了当事人的法治观念,减少了上诉和申请再审的可能性,达到了服判息诉的效果。

案例二:榆阳法院民二庭的判后答疑实践

案情简介 

原告白某与被告榆林市榆阳区某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委托协议。协议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榆林市某小区房屋,甲方购买该房屋意向价格为人民币243万元整,并同意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交付人民币23万元整作为诚意金。后因第三方与原告并未达成房屋买卖,被告不予退还诚意金。故原被告双方发生纠纷,原告以中介合同纠纷将被告诉至榆阳法院,请求退还23万元诚意金。法院经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判后答疑过程 

为了减少诉讼程序的对抗性,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结后,针对裁判文书向原被告进行了耐心答疑。承办法官从证据采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说明,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内容。通过答疑,承办法官促使双方当事人“坐下来”、“平情绪”、“化矛盾”,最终双方当事人撤回上诉,握手言和。

法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榆阳法院民二庭的承办法官同样践行了最高法关于判后答疑的要求。法官在宣判后耐心释法、细心沟通,通过答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内容,化解了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这不仅体现了法官的专业素养和司法为民的精神,也增强了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判后答疑的重要性和意义

判后答疑作为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重要性和意义不言而喻。

1. 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判后答疑有助于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答疑,法官可以主动向当事人解释和说明判决内容,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这不仅可以减少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误解和疑惑,还可以增强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认可和信任。

2. 减少上诉和申请再审的情况

判后答疑有助于减少上诉和申请再审的情况。通过答疑,法官可以解答当事人的疑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内容。这可以减少当事人因对判决结果不理解或不满而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的情况,从而减轻法院的审判压力和提高审判效率。

3. 促进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

判后答疑有助于促进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通过答疑,法官可以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疑虑,帮助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和矛盾。这可以促进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和理解,从而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实现社会和谐。

四、结语

判后答疑作为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减少上诉和申请再审的情况、促进矛盾化解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最高法一直强调法官在宣判后应主动答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司法裁判内容。在实践中,各级法院也积极践行这一要求,通过答疑解答当事人的疑惑、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和谐。未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判后答疑制度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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