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伴郎闹婚导致新郎十级伤残,家属索赔12万。法院判了

情感   社会   2024-08-20 23:10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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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红事喜庆,为了热闹,衍生了婚闹。但合理的婚闹,能够让婚礼终身难忘,但低俗的婚闹,则会让人恶心。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低俗婚闹层出不穷,更有甚者,竟然闹出了伤残和人命。

贵州一男子结婚,本该是值得喜庆的事情,父母也开心,不料却因为低俗婚闹,毁了新郎一生的幸福。

原来在婚礼当天,新郎的四个伴郎,为了让婚礼热闹些,就学着其他人婚闹的样子,将新郎身上缠满胶带,然后抬着去接亲。

谁知,到了新娘家,将新郎往二楼新娘房间抬的时候,却因一个重心不稳,导致新郎狠狠摔了下去,结果因为全身缠着胶带,头着地昏迷了过去。

周围的人吓坏了,赶紧将昏迷的新郎送往医院,经过抢救总算醒了过来,但新郎却因此再也站不起来了,成了10级伤残。

一场婚礼因为低俗婚闹成了悲剧,让新郎失去后半生的幸福。新郎父母悲痛不已,怒将四位伴郎告上法庭,要求四人赔偿12万。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遂隐去姓名

本案中的新郎姓张,在贵州的一个小山村,2015年10月的一天,他正要迎娶他的新娘李女士,不料却因为伴郎发起的婚闹,落得了终身残疾。

为了结婚,家里倾尽全力。为了婚礼能够风光热闹些,张某邀请了4位发小当自己的伴郎。

谁知伴郎团竟然这么不靠谱,很想在好兄弟的婚礼上来点不一样的,他们想用自己的方式为好兄弟送上祝福。

于是四个伴郎私下商量了一番,等到接亲的车队到了新娘楼下的时候,伴郎们突然拿出胶带,将新郎嘴封住,然后再缠遍新郎的全身,致其不能动弹。

周围的人看到新郎被五花大绑,丝毫没察觉到危险,竟然还觉得有趣,都没有上前阻止。所有人都沉浸在一片欢乐之中。

新娘的房间在二楼,四个伴郎就这么将行动不便的新郎抬着往二楼走,没想到还没上到二楼,由于楼梯狭窄,导致新郎重心不稳,跌落了下去。

众人急忙看时,只见新郎头部着地,昏迷了过去,一切是那么猝不及防。

看到这一幕,四个伴郎慌了,看到新郎被紧急送往医院,伴郎们便悄悄溜走了,生怕有人找他们麻烦。

新郎被送往医院后,经过抢救,总算醒了过来,但却因为上到头部和脊椎,这一辈子恐怕都无法生活自理,后来经过鉴定,属于十级残疾。

可怜一场好端端的喜事,却因为婚闹成了一场悲剧。新郎家人受不了打击,一气之下,就将酿成本次事故的始作俑者,四位伴郎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12万元。

面对这个因婚闹导致的案件,法院将会怎么判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02  法律分析

本案中毫无疑问,这四位伴郎是逃不了干系,如果不是他们出的馊主意,新郎就不会成为十级残疾。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新郎没有要求四位伴郎进行婚闹,没出事倒还好,一旦出事,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根据上面的条文,四位伴郎的缠胶带以及抬新郎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对新郎的伤害,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再者根据《民法典》第1168条的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本案中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四伴郎的行为固然有错,也是因为参加了新郎的婚礼。那么此次事故的发生,新郎方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很明显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只是责任的大小罢了。

本案中的张先生属于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因此法院经过综合审理,判令新郎张先生承担15%的责任,四伴郎则需要承担85%的赔偿责任。

那么接下来就是四伴郎之间的责任划分了,根据《民法典》第1172条的相关规定: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认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本案在法院的审理下,四伴郎中的其中两人是低俗婚闹行为的发起者,也就是提议的,另外两人是共同实施者。

因此提出恶搞新郎的两位伴郎被判承担50%的责任,另外两人承担35%的责任。

所以最后四位伴郎总共赔偿了新郎10万元。

03 深刻教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低俗婚闹确实没有存在的必要,婚礼本该是美好的,有很多形式可以热热闹闹,比如表演才艺、唱歌、对诗等,不应该是一些低俗的内容。

文明婚闹,才能幸福到家。低俗婚闹,容易出现悲剧。

关于低俗婚闹,你是怎么看待的?欢迎留言区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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