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子结婚后住在妻子婚前房,因吵架时总被妻子赶出门,偷偷用堂妹名字买房。几年后堂妹离婚,他把堂妹夫告上法庭!

情感   社会   2024-08-19 22:29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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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结婚后,因住着妻子婚前买的房子,时常在吵架的时候不占上风,被妻子以“无房”为由,暗讽其无能,并时不时被赶出家门。

男子气急,决定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为了规避夫妻共同财产风险,就想着用堂妹的名字买了一套房。

结果男子堂妹婚姻不幸,几年后离了婚。但问题来了,男子以堂妹的名义买的房子,却被堂妹夫当作他们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

男子辩驳涉案房子是自己花钱买的,但名字确是堂妹,一场离奇的官司就此开始。男子为拿回自己的房子,一纸诉状将堂妹夫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了!欲知后事如何,我们接着往下看。

01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遂隐去姓名

本案中的男子姓余,由于家世贫寒,到了婚配的年龄却每一个女子能看上他,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不料婚后几年却屡遭波折。

因为结婚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余某和妻子婚后就生活在妻子婚前所买的房子里。

有了孩子之后,余某为了生计之故,兼没有一技之长,举业维艰,不得已考了个驾照跑起了出租车,但收入极不稳定。

女人不图你利,不图你爱,那她图什么呢?余某每日跑车,照顾不了妻子,且忙忙碌碌,终无着落,时间久了余某和妻子也就渐渐因为家庭琐事发生频繁争吵。

因为余某没有自己的房子,是住在妻子婚前买的房子里,起初发生争吵,妻子尚会给余某面子,但争吵的次数多了,妻子难免冲动之下,向余某吼道:“有本事自己买房去,这是我的房子,你滚出去睡吧!

一次两次余某能忍,次数多了,余某便甚觉憋屈。

这日,余某夫妻二人又发生争吵,妻子将余某赶了出去,无家可归的余某流浪街头,正不知道往哪里去,就遇见了堂妹以及妹夫开车经过。

由于是堂姊妹,余某夫妻之间的矛盾,堂妹小余多少知道一点,这时心里暗忖:“堂哥,这肯定又是和堂嫂闹矛盾了,被赶出家了。

小余对丈夫说了之后,二人就将余某带回了自己的家中暂住。

余某越想越气,突然想出了一个点子,于是就给堂妹以及妹夫说:“你们帮我一个忙,我要自己偷偷攒钱买房,房子就写小余的名字,你们帮我凑点钱,我付个首付,自己还房贷。有了钱就将向你们借的钱还了。

此时小余和丈夫夫妻感情尚可,小余丈夫也有帮助余某之意思,于是余某就开始实施了自己的计划。

不久之后,小余和丈夫就资助了堂哥余某10万元,余某自己也攒了点私房钱,于是凑了首付,为自己偷偷买了一套小80平的房子,房子名字写的小余名字。

此后余某为了还向堂妹借的钱以及房贷,就没日没夜的努力工作,终于还了欠款和房贷。

好景不长,小余丈夫出轨被抓现行,二人婚姻似有分崩之势,不久后就离婚了。但离婚存在一个争议,就是小余丈夫希望分走他们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其中就有余某以小余的名义购买的房产。

问题来了,房子是余某的,也不是堂妹小余的,妹夫有权分走这个房产的一半吗?

02  法律分析

本案乍一看比较混乱,很复杂,但却很简单。
涉案房屋虽然名字是余某堂妹小余的,但想要证明房子是余某的,很简单,他只需要提供购房首付截图以及还贷流水,而最终的结果是小余和丈夫虽然名义上有这套所谓的共同财产房产,但确是一分钱没花。
因此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余某要想夺回自己的房子,提供了购房相关凭证之外,还要做一件事情,也就是“确认所有权”。
本案在审理的过程中,余某提供的购房凭证等相关付款凭据均被作为有效证据认定,再加上小余也承认说这套房产是当初堂哥和妻子闹矛盾期间,堂哥向他们夫妻借钱买的,而借款均已偿还完毕。
对此余某妹夫也无反驳的意见,因此本案通过审理,法院认定涉案房屋属于余某购买,并判决小余夫妻在10日内配合余某办理房屋过户协议。
其实本案中余某的“借名买房”的行为风险极大,属于法律监管不到之处,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人这样做。
不过法院判决的倒还公正,并且最后还对余某的行为给出了一定的批评。

03 深刻教训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余某所购买的房屋,是属于余某和妻子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可不属于余某一个人的。
不过也希望余某妻子不要因为这件事情与其闹矛盾,不过矛盾估计也在所难免!

关于本案,你是怎么看待的?欢迎留言区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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