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送餐途中撞人,治疗花费9万元其无力赔偿,被撞者直接将服务站点告上法庭!对方却表示:他撞的,与跟我们无关!

情感   社会   2024-08-31 22:39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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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在河北唐山,有位男子是一位外卖送餐员,一次在送餐途中不慎将一名女子撞成重伤,花费近9万元。

女子依据男子穿着,就起诉了男子所在单位,谁知单位不认账,坚称:是他撞的,和我们无关!

女子眼见男子及其公司不承担责任,就一气之下将男子和公司一并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补偿其治疗费等,共计9万元。

那么本案中男子应该赔款吗?本案又将会如何审理呢?一起来回顾一下。

01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以下采用化名)

如不是为了生计,谁会愿意做外卖员、李某是河北唐山某团骑手,工作一直很出色,也很拼。

工作任务一般都完成得非常出色,深受站点的信任,一日他再上夜班的时候,由于订单即将超时,为了不扣绩效,他再风雨中狂奔,谁知就摊上了大事。

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候,为了抢几秒的绿灯,他不顾危险飞驰而过,正在侥幸自己在红灯之前经过路口的时候,不料在下一个路口就发生了事故,李某骑着电动车迎面撞上了刚刚下夜班的齐女士。

对于这样的一幕,李某内心非常恐惧,急忙拨打120,将齐女士送往医院急救,幸好抢救及时,齐女士只是受了些皮外伤,不过却花费了9万余元。

想到自己一个骑手,又买了保险,发生这样的行为,完全是平台的规则所致。而齐女士又没有办法起诉李某,不得已只得将李某所在的某团公司起诉了。

谁知某团某站点应诉之后,答辩称和自己没任何关系,全都是李某一人所谓,和他们没关系。

因此这个案子陷入僵局,那么作为局外人,您觉得这个案子最后究竟为怎么判决呢?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02  法律分析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李某属于某团某站点骑手,按理说和这个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和某团某站是存在劳务关系的。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本案里中,存在很明显的关系就是,李某属于某团某站点员工,受限于某团某站点规则,为了生计,不顾交通法规,发生了上面的民事行为,其用人单位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本案中小李在与单位合同存续关系期间,因工作行为对齐女士造成了人身伤害,某团某站点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中责任。先履行了这个义务之后,哪怕单位再向小李追偿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那么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呢?

法院最后经过审理,判决小李所在的单位承担70%的赔偿责任。

03 深刻教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打工期间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问题,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了第三方损失,一定是公司先负责代偿,其次才能向当事人追偿。

在行车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切莫因小失大。值得提醒的是,一些美团写手,开车如开火箭,一定要小心了,不要以为自己的行为有人兜底,但该是自己承担责任的部分,一样逃不了。

关于本案,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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