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林《法律的伦理困境》课程大纲

文摘   2024-09-04 17:0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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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林《法律的伦理困境》

课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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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


本课程为核心通识课,面向全校本科生,共40学时。本课程旨在讨论法律领域的疑难案件、理论争议和社会分歧,揭示法律问题背后的价值冲突和实践难题,即“伦理困境”。


法律是一种社会制度,其生成、运作和发展离不开物质因素和社会条件。法律无法避免伦理困境,仅凭自身资源也无法走出伦理困境。但本课程不会把伦理学当作解决法律问题的万能钥匙和最终答案。因为伦理学自身不是一个完备的封闭体系;而且和法学一样,伦理学也存在着理论与实践的断裂。所以解决法律问题的工具箱里面,并不限于法学和伦理学理论,还可以包括更多的社会科学甚至自然科学资源。


本课程内容将写成《杀死法律人》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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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简介


岳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法律社会学和网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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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教材


  • 戴维·罗比森:《伦理学》,郭立冬译,三联书店2016年版

  • 乔纳森·沃尔夫:《道德哲学》,李鹏程译,中信出版集团2019年版

  • 桑本谦:《法律简史:人类制度文明的深层逻辑》,三联书店2022年版

  • 唐纳德·R.凯利:《人的尺度:西方法律传统中的社会思想》,邵六益等译,当代世界出版社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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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安排



第1讲 法律门外


核心案例:巴克绝育案,Buck v. Bell, 274 U.S. 200, (1927)


第一讲作为导论,主要介绍法律和伦理的基本概念。在小说《法律门前》和《审判》中,卡夫卡把法律描述为无法进入的神秘空间。当然选课同学无需进入“法律之门”,本课程也将主要采用法律外部视角。通过希罗多德《历史》中的故事,我们可以比较现代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例如习俗、礼法、道德……)的异同。哲学家关于“布里丹的驴子”的讨论,有助于我们理解人类为何会遇上判断和行动的困境(dilemma)。巴克绝育案则可以说明,外在于法律制度的伦理因素,往往是做出法律决断的关键动力。


参考文献


  • 唐纳德·R.凯利:《人的尺度:西方法律传统中的社会思想》,邵六益等译,当代世界出版社2024年版,第二章

  • 爱德华·怀特:《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法律与本我》,孟纯才、陈琳译,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十一章

  • 悉达多·穆克吉:《基因传:众生之源》,马向涛译,中信出版社2018年版,第一部分第七章



第2讲 伦理分裂


核心文本:《麦田里的守望者》


伦理学注定要遇到价值多元和价值冲突问题。如果我们找不到绝对正确的价值基础,那么就可能滑向相对主义或者虚无主义。现代伦理学包括三种理论路径,即功利主义后果论、自由主义义务论和美德伦理学。但这三种路径都不能为我们提供唯一正确的伦理答案。甚至有伦理学家认为,现代伦理学或者现代人的普遍状况就是精神分裂。我们将借用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来讨论这一状况。


参考文献


  • 塞林格:《麦田里的守望者》,各版本皆可

  • 迈克尔·斯托克:“现代伦理理论的精神分裂症”,徐向东编,《美德伦理与道德要求》,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 乔纳森·沃尔夫:《道德哲学》,李鹏程译,中信出版社2019年版,第二、三章



第3讲 运气伦理学


核心文本:《劝导》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都曾经提出,人只要拥有美德,就能过上幸福生活;美德和幸福生活不取决于运气,即坏人不会因为好运而过得幸福,好人也不会因为厄运而失去幸福。现代人,包括现代伦理学家,大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简·奥斯丁的小说《劝导》就涉及到美德与运气的矛盾。


参考文献


  • 奥斯丁:《劝导》,各版本皆可

  • 黄梅:《奥斯丁问题:“方寸象牙”上的群己之思》,三联书店2023年版,第六章

  • 伯纳德·威廉斯:《道德运气》,徐向东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二章

  • 托马斯·内格尔:《人的问题》,万以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21年版,第三章

  • 玛莎·纳斯鲍姆:《善的脆弱性——古希腊悲剧和哲学中的运气和伦理》,徐向东、陆萌译,译林出版社2018年版,第一章

  • 唐文明:“论道德运气”,《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第4讲 行动伦理学


核心文本:《吉姆爷》


古今伦理学家都争论过一个问题,即美德可以教吗?今天我们可以问,美德是否可以通过教材和课堂来获得?在伦理学考试中拿高分的学生,是否就一定更有美德?伦理学教师必然是有美德的好人?康拉德的小说《吉姆爷》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例子,即美德知识以及美德意愿并不足以保证一个人拥有美德。


参考文献


  • 康拉德,《吉姆爷》,各版本皆可

  • J.H.斯戴普:“论《吉姆爷》”,刘艳译,宁一中编选,《康拉德研究文集》,译林出版社2014年版

  • 马娅·亚桑诺夫:《守候黎明:全球化世界中的约瑟夫·康拉德》,金国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六章

  • 李秋宇:“《吉姆爷》中的弃船事件与英国性的衰落、修正及改写”,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第5讲 真相存在吗?


核心文本:《第一哲学沉思集》之第一个沉思


查清事实真相是法律实践的前提。但问题是,我们很难或者几乎不可能获得绝对真相。站在怀疑主义立场上,几乎一切事实真相都有可能被推翻。从柏拉图的洞穴喻,笛卡尔的沉思,到普特南的钵中之脑,西方哲学家设计过许多“思想实验”,由此来探讨事实真相的判断标准。法律实践所需要的真相,显然不是绝对真相。


参考文献


  • 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反驳和答辩》,庞景仁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 希拉里•普特南:《理性、真理与历史》,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版,第一章

  • 倪梁康:“《十二怒汉》VS《罗生门》”,《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 尚·布希亚:“拟仿物的形构进程”,《拟仿物与拟像》,洪凌译,时报文化出版社1998年版



第6讲 真相重要吗?


核心案例:真假马丁·盖尔案


“真假马丁·盖尔案”是法国历史上一桩悬案,古今各国的哲学家、文学家、历史学家和法学家都为它耗费过笔墨。法律实践当然需要真相,但是它需要的并非绝对真相。在事实依然存疑的情况下,法官依然可以甚至必须作出判决。有时候,所谓“真相”,反而是由判决来塑造的。


参考文献


  • 娜塔莉·泽蒙·戴维斯:《马丁·盖尔归来》,刘永华译,海南出版社2023年版

  • 冯象:“木腿正义”,《木腿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 蒙田:“论跛子”,《蒙田随笔全集》(第3卷),马振聘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版

  • 盛嘉:“《马丁·盖尔归来》与人文主义者”,《读书》2010年第10期



第7讲 水果还是蔬菜


核心案例 尼克斯诉赫登案,Nix v. Hedden, 149 U.S. 304, (1893)


法律实践中的事实真相,并非脱离人类主观认识的客观存在。疑难案件的产生,有时是因为人们对同一事物有不同的描述、评价和定性。尼克斯诉赫登案案的争议焦点,就是西红柿在法律上究竟是水果还是蔬菜。里格斯诉帕尔默案(Riggs v. Palmer, 22 N.E. 188 (1889))同样涉及法律解释难题,即孙子谋杀祖父后,是否还有权继承祖父的遗产。


参考文献


  • 德沃金:《法律帝国》,许杨勇译,上海三联书店2016年版,第一、六、七章

  • 理查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信春鹰、吴玉章译,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四章

  • 罗纳德·德沃金:《原则问题》,张国清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章

  • 理查德·A.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版,第六章



第8讲 吃人的法律责任


核心案例:“洞穴奇案”


在事实清楚和法律明确的情况下,疑难案件依然存在。近现代西方法律史中,经常会出现在紧急情况下为求生而吃人的案例。名画《美杜莎之筏》以及小说《少年Pi的奇幻漂流》都是类似故事。法学家富勒在《洞穴奇案》中也虚构过一个吃人案件,而且在这个案件背后,还潜伏着二十世纪西方两大法学流派之间的重大分歧。


参考文献


  • 彼得·萨伯:《洞穴奇案》,陈福勇、张世泰译,九州出版社2020年版

  • 郎·富勒等:《再审洞穴奇案》,高凌云、王文心编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1年版

  • 雨果·亚当·贝多:《要命的选择:霍尔姆斯杀人案、洞穴奇案和吉姆的困境》,常云云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 A.W.布莱恩•辛普森:《同类相食与普通法:“木犀草号”悲剧性的最后一次航程及其所引发的奇特法律程序》,韩阳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



第9讲 恶法非法


核心文本:《安提戈涅》


二战后的西方法学界,自然法理论和法律实证主义这两大流派之间展开了激烈论辩。自然法理论主张,在国家法(positive law)之上还存在着具有更高效力的自然法(natural law);如果实证法违背了作为高级法的自然法,那么它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恶法非法”的故事,可以从古希腊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讲起……


参考文献


  • 索福克勒斯:《安提戈涅》,各版本皆可

  • 伯纳德特:《神圣的罪业: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义疏》,张新樟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

  • 朱迪斯·巴特勒:《安提戈涅的诉求:生与死之间的亲缘关系》,王楠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 理查德·A.波斯纳:《法律与文学》,李国庆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三章

  • 苏力:《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三联书店2017年版,第九章



第10讲 恶法亦法


核心案例:“告密者案”


二战后的德国,出现了一系列“告密者案”。告密者们在纳粹统治时期,向政府举报了政治异议者。二战结束后,这些告密者声称,他们当年的告密行为完全符合纳粹统治时期的法律,所以二战后新成立的德国政府不能让法律溯及既往,宣判他们有罪。这恰好也是法律实证主义的立场:纳粹的法律也是法律,即“恶法亦法”。


参考文献


  • 强世功:《法律的现代性剧场 : 哈特与富勒论战》,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 朱迪丝·N.施克莱:《守法主义:法、道德和政治审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 本哈德·施林克:《朗读者》,沈锡良译,译林出版社2021年版

  • 萧武:“如果汉娜是有罪的,那谁是无罪的?”,《社会学家茶座》2009年第4期



第11讲 程序正义


核心案例:辛普森谋杀案


价值多元和价值冲突是我们必须承认的社会现实。哲学家罗尔斯试图用“无知之幕”和“切蛋糕”这两个著名思想实验来证明,即便人们无法达成价值一致,但仍然可以通过合理程序进行沟通协商,从而作出正义的利益分配。按照他的理论,在法律实践中,即便我们无法辨别事实真相以及达成价值共识,但至少可以实现程序正义。轰动一时的辛普森杀人案,就是程序正义的一次典型示范。


参考文献


  • 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二章

  • 冯象:“正义的蒙眼布”,《政法笔记》,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 艾伦·德肖维茨:《合理的怀疑:辛普森案如何影响美国》,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



第12讲 非程序的正义


核心案例:德国警察刑讯逼供案


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讯逼供,是现代国家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但是在刑事侦查和反恐过程中,办案人员为了获得破案线索,解除迫在眉睫的危险,很可能会禁受不住刑讯逼供的诱惑。许多人都对过于僵硬的程序正义表达不满。但也有人担心,万一法律为酷刑留出“例外”的特殊通道,那么就必然会被办案人员滥用,后果不堪设想。


参考文献


  • 周翠:《破案后:德国刑事司法档案》,新星出版社2015年版

  • 刘忠:“口供替代供给机制的生成逻辑”,《法制与社会发展》2023年第6期

  • 理查德·波斯纳:《并非自杀契约:国家紧急状态时期的宪法》,苏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 叶蕤:“酷刑:美国宪法的考验”,《读书》2011年第4期



第13讲 因果关系


核心案例:帕斯格拉芙诉长岛火车站案,Palsgraf v. Long Island Railroad Co., 248 N.Y. 339, 162 N.E. 99 (1928)


因果关系是法律责任(无论民事还是刑事)的一般构成要件。但是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与人们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因果关系,以及哲学、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因果关系,都有着重大差异。法律实践中的因果关系,并不是纯粹客观的物质性事实关系,而是一种充斥着主观认识、价值倾向和政策考量的社会性关系。帕斯格拉芙诉长岛火车站案是美国侵权法中的经典案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官对因果关系的认定更像是一次价值决策。


参考文献


  • 阎天怀:“法律救济的界限”,《读书》2005年第9期

  • A.L.考夫曼:《卡多佐》,张守东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十六章

  • 朱迪亚·珀尔、达纳·麦肯齐:《为什么:关于因果关系的新科学》,中信出版集团2019年版,第一章



第14讲 制造同意


核心事例:夏沃安乐死事件


现代法律制度强调个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个体能否获得独立且完整的法律主体资格,取决于他是否具备法律承认的“自由意志”。但我们不难发现,法律制度中的“自由意志”往往是社会构建的结果。在许多时候,被法律承认具备“自由意志”的我们,可能一点也不自由,或者仅仅是自以为自由,被操纵而不自知。我们将通过夏沃安乐死事件来讨论,为什么现代法律制度如此看重“自由意志”,以及又是如何去塑造它的。


参考文献


  • 鱼崇:“生存还是死亡”,《自由女神下的阴影:“美国式法治”断片》,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

  • 苏力:《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一章

  • 苏力:《道路通向城市:转型中国的法治》,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三章

  • 瓦内莎·斯普林格拉:《同意》,李溪月译,文汇出版社2023年版



第15讲 杀死法律人


核心文本:美剧《约翰·亚当斯》第一集


社会学家涂尔干说过,有多少种职业,就有多少种职业伦理。法律职业伦理对法律人(不限于律师,也包括法官和法学家,英文都可以是lawyer)而言,既包括道德要求(比常人更高),也包括道德豁免(比常人更低)。美国国父约翰·亚当斯在参与革命之前,曾经为英军士兵辩护。在这一案件中,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到,亚当斯的家庭伦理、职业伦理和政治伦理是如何相互碰撞的。


参考文献


  • 戴维·麦卡洛:《约翰·亚当斯:美国第二任总统》,袁原、戴晓峥译,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版,第一章

  • 戈登·伍德:《革命品格:建国者何以与众不同?》,周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六章

  • 理查德·波斯纳:《超越法律》,苏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一章

  • 安索尼·T.克罗曼:《迷失的律师》,田凤常译,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第16讲 政治动物


核心事例:林肯作为违宪者


亚里士多德说人在本质上是政治动物。这是否意味着,政治伦理是基础性伦理,要凌驾于其他伦理(例如家庭伦理和职业伦理)之上?对政治家而言,无论法律还是宪法,有时都不足以提供明确、充分且正确的指引。林肯在内战时期发现自己面临一个困境,即必须以违反宪法的方式来保护宪法。在1930年代德国纳粹兴起的历史关口,德国的政治家和法学家也面临着类似考验。


参考文献


  • 杜华:“公共安全与个人自由的悖论:林肯与美国内战期间人身保护令的终止”,《外国问题研究》2023年第4期

  • 刘晗:“美国宪法的故人故事”,《读书》2016年第9期

  • 田雷:“释宪者林肯——在美国早期宪法史的叙事中‘找回林肯’”,《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 刘小枫:“民国宪政的一段往事”,《现代人及其敌人:公法学家施米特引论》,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

  • 卡尔·施密特:《宪法的守护者》,李君韬、苏慧婕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第17讲 身份政治


核心事例:抵制罗琳事件


身份政治(identity politics)作为一场运动,正在世界各地兴起。其宗旨是保障特定种族、宗教、性别和性取向群体的尊严和利益。但是,如果人们过于强调各自的特殊身份,国家认同和社会认同就会被削弱,群体撕裂和社会动荡则会加剧。例如作家罗琳自认为是女性主义者,但由于她坚持用生理标准来认定女性,便遭受到广泛的批评和抵制。


参考文献


  • 马克·里拉:《分裂的美国》,马华灵、顾霄容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

  • 弗朗西斯·福山:《身份政治:对尊严与认同的渴求》,刘芳译,中译出版社2021年版

  • 朱迪斯·巴特勒:《性别麻烦:女性主义与性别的颠覆》,宋素凤译,岳麓书社2024年版,第一章

  • 波斯纳:《性与理性》,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一章

  • 埃利亚纳·维耶诺、若埃勒·维尔斯,“2020年的女性主义者——如何面对成功?”,马胜利译,《第欧根尼》2021年第2期



第18讲 何以为家


核心案例:奥伯格费尔诉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576 U.S. 644 (2015)


社会急剧变迁,家庭制度也正在经历修正和转型。但旧事物不会自行消亡,新事物可能稍纵即逝。所以关于婚姻制度的每一次法律斗争,都具有戏剧性和不确定性。奥伯格费尔诉霍奇斯案一锤定音,使同性婚姻在美国得以合法化。但就以下问题,法官们并未形成共识:究竟什么是婚姻?宪法可曾授权法官来定义婚姻?任何形式的同性婚姻,包括群婚制,都是可以合法化的?……或许更现实的问题,是该判决的法律效力还能维持多久。


参考文献


  • 申晨编译:《惊世判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奥伯格费尔诉霍奇斯案”判决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 刘晗:“美国同性婚姻权裁决的三重语境:平权运动、美国宪法与西方文明”,《中外法学》2018年第1期

  • 上野千鹤子:《近代家庭的形成和终结》,吴咏梅译,商务印书馆2022年版,第一章

  • 波斯纳:《性与理性》,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十一章



第19讲 好人为何受苦


核心文本:《约伯记》


《约伯记》是希伯来圣经中的故事:约伯是个好人,但他必须接受最残酷的考验,来证明自己是个表里如一的好人。我们关心的问题是:美德需要考验吗?美德可以考验吗?如果没有考验,或者可以通过作弊来通过考验,美德是否还有意义?快到期末了,教师如何出题,同学如何答题,可能本身都是问题?……或者,对某些人来说,这根本就不是问题,从来都不是问题,是你们想多了!


参考文献


  • 冯象:“约伯福音”,《信与忘:约伯福音及其他》,三联书店2012年版

  • 冯象:“考验”,《以赛亚之歌》,三联书店2017年版

  • 勒内·基拉尔:《替罪羊》,冯寿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

  • 张依然:“‘上访者’约伯——《约伯记》和信访的修复问题”,《法律和社会科学》2016年第15辑第2卷



第20讲 牺牲的伦理


核心文本:《犹大福音》


犹大是西方文化中最著名的叛徒。但是近一个世纪以来,一些宗教学家、历史学家、考古学家和小说家居然联起手来,试图为犹大翻案。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犹大的背叛恰好是一种伟大的牺牲,一种不计任何回报不考虑任何代价的牺牲。现代社会的法律可能已经丧失了命令或号召他人去牺牲的能力。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支撑现代法律的伦理力量,可能就只剩下理性计算或者功利计算了。


参考文献


  • 王朔:“犹大的故事”,《三联生活周刊》2000年第9期

  • 豪·路·博尔赫斯:“关于犹大的三种说法”,《杜撰集》,王永年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版

  • 陈映真:“加略人犹大的故事”,《将军族》,九州出版社2020年版

  • 列昂尼德·安德列耶夫:“加略人犹大”,《撒旦日记》,何桥译,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

  • 尼可斯·卡赞扎基斯:《基督的最后诱惑》,傅惟慈、董乐山译,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

  • 侯春林:“犹大卖主事件的经济伦理重释”,《外国文学研究》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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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转载自公众号雅理读书

编辑 | 罗杨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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