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是国家无公害脐橙生产示范基地县和出口示范基地县,安远橙农种植热情高,脐橙产业基础夯实。
安远县检察院严厉打击损害橙农利益、破坏市场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为脐橙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案情简介
安远县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每起犯罪事实进行分析,比对银行流水、交易账单,核对每名被害人的损失金额;向侦查机关列明三份详细的侦查提纲,补强了相关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对两名被告人批准逮捕,彰显司法威慑。2024年10月10日,安远县检察院依法对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2024年11月7日,赖某被安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李某被安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赖某、李某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检察官对被告人及其家属开展释法说理,促使两名被告人真诚悔罪,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额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获得了谅解。
市集宣传
自开展赣南脐橙生态保护专项监督以来,安远县检察院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针对黄龙病果树砍伐、果树“打针”“打糖”、无证育苗、农药包装物回收等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或开展磋商,护航脐橙产业健康发展。
编校(审):张帆
复校(审):卢焱、杜江楠
三校(审):陈雪光、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