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矿物油含有大量重金属、硫磷氮化合物等有害化学物质且不易降解,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一旦发生渗透、渗漏,会对土壤、水源产生污染,危及人体健康。
2024年8月,安远县检察院对城区及部分乡镇的20余家汽车修理厂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汽修业户)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汽修业户存在废弃矿物油泄露、贮存不规范、转移不合法等问题。
2024年10月,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安远县检察院就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管问题,邀请县人大法工委、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听证会,共同商讨整改方案。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调查取证情况,行政机关代表就行政违法问题和履职方面说明情况。听证会后,检察官结合听取的意见,现场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整改。
下一步,安远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关注废弃矿物油处置后续,督促相关部门强化污染防治工作,为推动“东江源头翡翠县”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编校(审):钟小雨
复校(审):陈晋、杜江楠
三校(审):唐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