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落实,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安远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公布如下:
填报情况
截止2024年第三季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共计83件,其中院领导带头填报占比82%。
下一步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不折不扣地贯彻好、执行好、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校(审):欧阳丽
复校(审):杜江楠
三校(审):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