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2年11月份,被告人唐某来与“杉树墩”(身份在查)为了吃狗肉,商议在安远县城范围内抓捕狗用于食用,二人驾驶摩托车在深夜时穿梭各个街道路口、巷子里寻找作案目标。经查明,唐某来二人前后三次使用以上抓捕方法盗窃狗3只,并将狗屠宰平分各自拿回家中食用,被盗的3只狗经鉴定价值为2340元。
2023年2月17日,被告人唐某来被民警抓获归案,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
安远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唐某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盗窃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唐某来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寄语
法律链接
编校(审):魏桂林、钟惠珍
复校(审):卢焱、杜江楠
三校(审):陈雪光、张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