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企】偷电缆来钱快?获刑更快!

政务   2024-08-22 18:52   江西  

“咔咔”几刀

掐头去尾

电缆线被剪成数小段

转手一卖就能净赚数百元

如此“暴利”的“产品”

让一些不法分子内心蠢蠢欲动......



2024年8月21日,被告人谢某、黄某二人盗窃电缆一案在安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官以谢某、黄某二人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2024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谢某、黄某夫妻二人多次驾车前往安远县城北工业园区产城新区研发中心公司大楼内盗窃电缆,由被告人谢某负责实施具体盗窃行为,被告人黄某负责望风和搬运被盗电缆,并且谢某将盗窃得来的电缆存放在租来的仓库中,抽取其中的铜芯进行销赃,非法获利达53000元,被盗电缆经鉴定价值8万余元。

 


案发后不久,二人便被侦查机关抓获归案,将来不及售卖的电缆返还被害人并进行退赔。

2024年7月,侦查机关以谢某、黄某夫妻二人涉嫌盗窃罪移送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安远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谢某、黄某夫妻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8万余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电缆线的铜芯价格昂贵,加之其遍及城市各角落,一些不法分子便盯上了这“免费的午餐”。检察官在此提醒,盗窃电缆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对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和损失,还是触犯法律红线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制裁。

同时也特别提醒废品收购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坚守法律底线,切不可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金属等物品,不法收购行为可能使自己无意间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企业、工地等单位,也要时刻保持警惕,加强日常管理,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校(审):钟声

复校(审):杜江楠

三校(审):唐进华


安远检察
江西省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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