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曲靖市举行2024年干部荣誉退休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仪式拉开序幕。全体人员齐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并观看《曲靖市“五张名片”,三大优势》专题片。
会议指出,广大退休干部把一生最美的年华都献给了党的事业,亲历和见证了曲靖的每一段历程、每一步跨越,为了曲靖的繁荣与发展,呕心沥血,殚精竭虑,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服务发展、造福百姓,谱写了一首首动人的奋斗赞歌。希望广大老干部在保重身体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特有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贡献智慧力量,为奋力推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曲靖实践增添新动力、汇聚正能量。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以及原单位要不断提高老干部工作水平,把党中央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安排部署一项一项落到实处,切实做好老同志的服务保障工作,关注他们的思想,关照他们的生活,关爱他们的健康,让老干部时刻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要广泛宣传老干部的先进事迹,积极组织引导广大老干部讲好曲靖故事、弘扬曲靖精神、传播曲靖声音,推动形成尊重老干部、爱护老干部、学习老干部的良好氛围。
随后,3名退休干部代表结合自身经历与退休后的人生规划进行发言。参会领导为退休干部颁发退休荣誉纪念牌。
曲靖市委老干部局 郑满欢
1月9日,红河州委老干部局召开2025年工作谋划会议,总结2024年工作,研究谋划2025年工作。会议听取了各科室、直属单位的工作汇报,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工作点评。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做好新时代老干部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自觉运用改革方法论,以重整行装再出发的奋进姿态,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多措并举为全年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开好局、起好步、谋好篇,推动全州离退休干部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和全省离退休干部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更加注重党建引领、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实干实效,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服务管理、发挥作用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银发心向党·情暖红河红”工作品牌,持续推进老干部工作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老干部工作。
红河州委老干部局 白彦东
1月7日,西双版纳州召开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工作座谈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和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围绕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经验和做法、存在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交流。
会议指出,落实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是满足离休干部对安享晚年新期待的现实需要。老干部工作承载着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老干部的重要任务,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工作者要精准精细、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老干部满意。
会议要求,要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的作风,做好精准服务离休干部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切实提高离休干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提升工作方略,进一步提升做好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工作的水平和能力,要更新观念、扛牢责任、从严从实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实施精准策略。要提升联动水平,进一步凝聚做好离休干部“一人一策”精准服务工作的基础和合力,积极协调社会各方,聚合部门功能优势和社会资源,努力构建单位尽责、老干部门尽职、家庭尽孝、社会尽心的精准服务格局。
西双版纳州委老干部局 孙玲
近日,楚雄州禄丰市委老干部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国家税务总局禄丰市税务局5个部门出台《禄丰市老年大学学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市老年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办法(试行)》结合市老年大学的实际情况制定,共7章20条,对学费标准与调整、学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责任分工等方面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统一。
《办法(试行)》指出,市老年大学学费标准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老年大学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楚老通〔2020〕12号)相关要求,由校务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学校运营成本及社会需求进行评估,并参考楚雄州老年大学及州内其他县市老年大学的收费标准,综合分析后研究确定;市老年大学学费主要用于教学设施维护、教学用具购置、学员活动开展、教师课时费、教学研究等支出。
《办法(试行)》强调,市老年大学学员学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坚持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学费收取标准的制定及调整变动,在说明情况并征求学员意见后,征求财政、发改、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意见,经校务委员会研究确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执行;市老年大学学费收缴、管理、使用主动接受社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的监督。
《办法(试行)》的出台,规范了禄丰市老年大学学费收缴管理使用,确保了费用的收缴、管理、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下步工作中,禄丰市将严格按照《办法(试行)》的要求,持续推进老年大学规范化办学,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推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禄丰市委老干部局 刘艳
整合:省委老干部局
编辑:陈吉
审核: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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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老干部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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