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抗磷脂综合征诊断与处理专家共识

文摘   2024-05-05 12:00   浙江  


产科抗磷脂综合征诊断与处理专家共识


共识要点
○对于可疑APS 患者,建议同时检测LA、aCL 和anti-β2 GP Ⅰ Ab,以确定血栓形成或产科并发症的风险。

目前对于标准诊断外的其他aPLs ,不建议常规检测。

持续中高滴度aPLs, 以及LA、aCL、anti-β2 GP Ⅰ Ab 阳性是影响APS 预后的主要因素。LA 阳性是影响APS 预后的独立危险因素,可用于APS 诊断和风险评估。

APS 患者有以下情况更易出现不良结局:中高风险的aPLs 谱;合并SLE 或其他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既往血栓形成史和病理妊娠史。

对于计划妊娠的OAPS 患者,建议每天应用LDA 50~100 mg 并维持整个妊娠期。对于常规治疗失败的OAPS、合并SLE 或其他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高风险aPLs 谱的OAPS,建议在妊娠前开始应用羟氯喹。

对于OAPS 患者,在继续应用LDA 的基础上,妊娠后加用LMWH。LMWH 剂量和妊娠期维持时间应根据患者临床特征进行个体化处理。

对于常规治疗失败的OAPS,在妊娠前开始使用LDA 和羟氯喹的基础上,在妊娠期间加用小剂量泼尼松(孕早期≤ 10 mg/d)或同等剂量的糖皮质激素。

对于NOAPS,建议根据个体化风险(如aPLs 谱、伴有SLE、既往活产、妊娠丢失或血栓形成等),单独使用LDA 或联合使用LWMH。

对于妊娠前或妊娠早期已确诊的OAPS 患者,妊娠期aPLs 抗体滴度变化不作为药物剂量调整或停药的依据。

关于介入性产前诊断操作期间的抗凝治疗,LMWH 应在手术前至少12 h 暂停,并在穿刺后6~12 h 后恢复,以减少出血风险。

OAPS 并非剖宫产指征,如果没有其他产科并发症,推荐孕38~39 周计划分娩。如果合并子痫前期和胎盘功能不良的临床表现,应根据产科指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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