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设想一下,如果警察在某高校发现一具裸尸,现场还有搏斗痕迹,那么,马上就推断出来这是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马上就要立案侦查,找出真凶。
为了破案,警察会在现场收集各种痕迹,进行排查,之后把所有的线索放在一起,看看不同的线索之间有什么联系。不同线索,往往意味着不同的侦查方向。一个侦查方向如果此路不通(例如一个关键的知情人事后被害),则只能依赖其他的侦查方向。在整个破案过程中,警察都根据当时所掌握的信息,一步一步进行推理,并根据侦查进展情况来调整方向。
在整个侦破过程中,在最终破案之前,’警察不知道最终的答案。警察可能会作出一些假设,并进行相应的调查。进行每一步推理的时候,都是有多少证据,说多少话,以免冤枉好人,放过真凶。就此而言,其每一步推理,都是能够为旁观者所理解的。在整个过程中,经常会有“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经历。成功破案之后,会发现一切都很简单,令人恍然大悟。然而,在侦查过程中,警察都处于“不识庐山真面目”的状态。
如果把警察破案的过程记录下来,就是一部引人入胜的侦探小说。这个过程中会有很多悬念,小说应当合理地还原警察在每一个阶段、在不知道最终结果的时候,所进行的推理。
写论文其实跟破案是类似的。
学术论文是对科学研究的记录,而从事科研时,我们也是围绕一个未知问题,向未知领域进行探索,基于已知的各种信息,进行一步一步的推理,最终得出未知问题的答案,从而增加人类知识的宝库。如果找到了一个问题的答案,则类似于警察破案成功。
具体而言,写作论文时,我们面对一个未知问题,通过阅读文献,搜集相关的线索,展开研究,一步一步进行推理,稳打稳扎,直到最后得出结论。完成了整个科研过程之后,我们需要通过论文把这个过程再现出来。与侦探小说类似,我们应当在提出疑问之后 ,在分析问题阶段,应当让读者跟上并理解我们的思路,在每一个阶段都应当基于、并且只基于在这一阶段的已知信息来进行推理,直到得出最终的结论。在自然而然地得出最终结论之后,我们要“假装”自己对问题的答案一无所知,否则,在读者眼中,我们的论证就存在逻辑上的跳跃,从而使得论证的说服力降低。
基于这一考虑,在论文谋篇布局的时候,千万不要采取无所不知的上帝视角,即把论文的结论当成一个已知的信息,只是从从各个角度来论证这个已有的结论。
如果按照无所不知的视角来写作,论文就会写得像教科书。顾名思义,教科书是课堂教学用书,其功能是体系化地呈现某一学科内得到学界公认的知识。教科书只呈现已有知识,至于说是如何得出这些知识的,则因为篇幅所限,通常并不展开阐述。
与此不同,写作论文时,我们就像警察侦查案件一样,对一个还没有答案的疑问展开探索,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最后得出一个结论,作为疑问的答案,而这个结论,是之间并不存在的,构成了新知识。一言以蔽之,教科书系统地呈现已有知识,论文则针对一个疑问创造新知识。
教科书的目的在于系统地呈现知识,省略论证过程;论文的功能在于对一个尚无定论的问题展开探讨,寻找答案,创造新知识。 教科书解决“然” “是什么” (what)的问题,论文回答“所以然”“为什么是” (why)的问题。
一言以蔽之,论文应当写得像侦探小说,提出问题之后,逐步展开分析,在每一步根据在该阶段所掌握的信息,进行推理,如此循环往复,直到得出最终的结论。
如果行文一开始就得出结论,之后只是从各个方面变着法去论证这个结论的正确性,那么,这样的文字,顶多就是对一个观点的蹩脚宣传,而说不上是一篇论文。
如果有时间,建议大家去看看福尔摩斯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