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架设两个手机,每日拨打几个电话,就能轻轻松松日入千元,这样的钱你敢挣吗?看似简单的事情背后,却触及了法律红线!
近年来,通过简易“GOIP”实施网络犯罪的案件多有发生,犯罪分子往往以兼职的名义诱骗防范意识薄弱的未成年人充当他们的“帮凶”!!!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GOIP”
GOIP是网络通讯的一种硬件设备,因其可以远程控制、隐藏原始号码、保证上百个号码同时通话,所以日益成为犯罪分子情有独钟的犯罪工具。
那什么是简易“GOIP”呢?
简易“GOIP”就是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连接线、视频连接线,或同时打开扬声器,其中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犯罪分子,另一部手机拨打受害人的电话,从而实现语音中转,掩饰电话归属地的目的,这种犯罪方式具有隐蔽性高、成本低廉、操作简单等特点,因此被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所利用。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具体案例:
2024年1月,兰州某高校学生梁某闲来无事,从网上寻找兼职。一则“足不出户,在家打打电话,超级轻松,一天就能‘躺’赚好几百”的招聘信息吸引了他的目光!
面对这份高薪兼职,梁某难以抵抗诱惑,伙同自己的好友赵某,通过QQ与幕后“雇主”取得联系,听从境外犯罪分子远程遥控,将两部手机打开免提放置在一起,其中一部手机登录QQ后与境外犯罪分子进行视频通话,另外一部手机由梁某某与赵某某轮流拨打境外犯罪分子提供的电话号码,帮助境外犯罪分子实施犯罪。工作了几天,梁某和赵某一度产生了犹豫,但又想到工资日结,轻松没压力,就选择了继续工作,直到警察找到了自己...
目前,梁某、赵某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打击处理。
网警提示:
针对未成年群体,尤其是在校学生,一定要警惕网络轻松挣钱兼职陷阱,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向他人提供电话转接服务或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家长要关注孩子手机,告知切勿贪图小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蛊惑、下载不明软件、进入不明网站,为犯罪分子销赃提供方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转自:“兰州公安”公众号
来源:兰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发布 | 兰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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