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律师
法学学士,诉讼法学硕士
博爱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第三支部书记
三叶草刑事法律团队创始人
联系方式:1377685708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企业反舞弊、企业刑事风险防控
从业经历:
曾在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从事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审判工作十年,主审、参审多起重大、复杂职务犯罪案件及经济犯罪案件,法律工作经验丰富。
2019年进入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组建“三叶草”刑事法律团队以及合规业务部,专项从事刑事辩护、企业刑事风险防控、企业反舞弊法律服务工作,先后为数十起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法律辩护,为二十余家国有、民营企业提供企业合规整改、合规管理体系主动搭建等服务工作。
所获荣誉:
1.《江苏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研究》获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三等奖;
2.《数字经济时代短视频著作权司法保护研究——以独创性认定标准为视角》获四川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二等奖;
3.《从两高指导性案例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认定的实质判断》获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二等奖;
4.《赋能新质生产力:著作权保护视角下短视频创新发展路径研究》获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二等奖。
经典案例:
1.田某某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介入,二审发回重审后,改判不构成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按照羁押时间量刑;
2.固某公司及负责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撤案;
3张某销售伪劣产品案,撤案;
4.毛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嫌金额300余万,最终认定6万余元,适用缓刑;
5.张某某诈骗案,撤案;
6.李某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非法买卖爆炸物、制造毒品案,缓刑;
7.闫某开设赌场案,撤案;
8.风某环保公司单位行贿案,不诉;
9.林某五金公司污染环境案,不诉;
10.国某环保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不诉;
11.吴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不诉;
12.王某某、袁某盗窃案,撤案;
13.积某公司及职工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二十余人刑拘后全部取保,并适用缓刑;
14.黄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不诉;
15.徐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量刑建议五年,审判阶段接受委托,判决适用缓刑;
16.杨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改变定性为危险驾驶罪;
17.韩某某寻衅滋事案,不诉;
18.盖某某开设赌场案,撤案;
19.沈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绝对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