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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审查留置人员一般涉嫌什么犯罪?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媒体报道的反腐相关消息,某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审查,之后的报道又会看到某某因涉嫌犯罪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等消息。以下是笔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办案经验,与大家简要介绍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审查留置人员一般涉嫌什么犯罪的有关法律常识,供大家参考,交流。
一、什么人员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审查?
根据《监察法》规定,以下六类人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会被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审查。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被调查审查人员会被采取什么措施?
依据《监察法》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2、可能逃跑、自杀的;
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审查留置人员一般涉嫌什么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审查留置人员一般会涉嫌职务渎职犯罪。如受贿罪,贪污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相关职务渎职犯罪。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人员的身份主要是公职人员或依法履行公务人员,如果在工作中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会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等与职务相关的职务犯罪。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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