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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享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期限规定
一、一审法定法院审理期限:10日至6个月
(一)简易、速裁程度案件审理期限
1.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受理后20日内,可能判超3年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审理期限:20日--35天
法律依据:《刑事诉诉法》第220条
2.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受理后10日内,可能判超1年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十五天。
审理期限:10日--15天
法律依据:《刑事诉诉法》第225条
《刑事诉诉法》第220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刑事诉诉法》第225条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二)自诉案件审理期限
3.对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审理期限:2个月--3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诉法》第212条
4.对自诉案件,被告人没有被羁押的,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审理期限:6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诉法》第212条
《刑事诉诉法》第212条
5.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三)公诉案件审理期限
6.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审理期限:2个月--3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诉法》第208条6.审理公诉案件,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7.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诉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4类: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的案子),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期限:(2个月--3个月)+3个月=5--6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诉法》第208条、第158条
《刑事诉诉法》第208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诉法》第158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改变管辖、退回补充侦查
8.改变管辖的,从受理法院收到案件之日,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刑事诉诉法》第208条8.人民法院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侦查期1个月为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结束,移送回人民法院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刑事诉诉法》第208条
(五)上诉、抗诉
9.上诉、抗诉期限:不服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一审人民法院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法律依据:《刑事诉诉法》第230条《刑事诉诉法》第230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二审法定法院审理期限:2个月至4个月
1.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一般二审审理期限:2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诉法》第243条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诉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4类: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的案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审理期限:2个月+3个月=4个月
法律依据:《刑事诉诉法》第243条
3.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刑事诉诉法》第243条4.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刑事诉诉法》第243条
《刑事诉诉法》第243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截至本文,笔者已经将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理判决阶段的办案期限梳理完毕。
刑事案件的办案期限,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而定,上文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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