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房地产经纪人协会最新报告,加州第2季购房成本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9%。只有14%的人能够负担加州中位价的独立屋,较今年第1季的17%有所下降。而在2012年第2季,大多数的购房者(56%)有能力负担得起。
要能够负担加州中位数房价90万6600元的房屋,购房者的年收入至少需要23万6800元。假设首付20%和利率7.1%,固定利率贷款30年,每月需支付(包括税和保险)5,920元。
与加州相比,全美范围下,约33%的家庭能够负担中位数房价为42万2100元的房屋;年收入需至少11万元以支付每月2,750元的贷款。
在今年第2季,圣马刁县和圣塔克拉拉县的购房者中,只有16%能够负担各自县的中位价独立屋,较年初的17%和去年同期的18%均有所下降。
在圣马刁县,一家庭的年收入需至少57万4800元才能购买该县中位价为220万元的房屋。假设首付20%和利率7.1%,每月需支付(包括税和保险)1万4370元。
圣塔克拉拉县的情况也十分相似;购房者的年收入需至少52万4000元才能购买中位价为200万元的房屋。以前述的贷款条件,每月需支付(包括税和保险)1万3100元。
圣马刁和圣塔克拉拉是加州唯两年收入需要超过50万元才能负担房屋的县市。马林和旧金山则是年收入需求第二高的县市,分别为46万9200元和44万4000元。
根据报告的住房可负担性指数,单独衡量个人购屋能力,与其收入、或其所在县市的平均收入相较,莫诺(Mono)、蒙特瑞(Monterey)和圣塔芭芭拉是加州中,房价最不具可负担性的县。
在莫诺县,只有5%的居民能够负担当地的住房,是全州最不具可负担性的县,随后是蒙特瑞(8%)和圣塔芭芭拉(9%)。报告显示,这些县购买中位价房屋所需的最低年收入至少为26万7600元。
然而,加州并非所有的地区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都是无法负担的。
位于加州东北部的拉森县(Lassen County),52%的居民能够负担中位价为24万9950元的房屋,是全州最具可负担性的县。
中谷(Central Valley)的格伦县(Glenn County)有35%的居民能够购房,为第二具可负担性的县,随后是德诺特县(Del Norte County)和特哈玛县(Tehama County),均为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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