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莉文、赵芳贤:国家翻译实践的地方路径探索——以《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语言景观翻译为例

教育   2025-01-07 21:15   河南  

【提要】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是国家翻译实践的重要方式,与国家翻译实践中央路径共同构成国家翻译实践。本文依据国家翻译实践推衍出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的内涵及三个适用性特征:依托地方实践主体、创新地方实践模式、突显地方特色内容,并以《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的编制为例,探寻语言景观翻译的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编制主体多元化、编制模式“两步走”、编制内容特色化。该研究拓展了国家翻译实践的理论内涵和外延,为其他城市的语言景观翻译提供参鉴。

【关键词】语言景观、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译写规范


1 引言

“语言是人类用于交际和思维的最为重要的符号系统,是文化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亦是文化最为重要的承载者、阐释者和建构者。”(李宇明2018)“公共道路标识、广告牌、街道名称、地名、商店标识,以及政府建筑物附属公共标识上的语言,共同构成了某一特定领域、地区或城市群的语言景观。”(Landry & Bourhis 1997)语言景观是一个社会、地区或城市的重要象征符号,与城市密切相关(李丽生2015)。语言景观研究关注公共空间和场所中的语言使用问题,不仅考察语言使用的特点和规律,更重要的是探究语言选择背后所蕴含的政策取向、权势、身份等问题(白丽梅,崔腾江,辜向东2022)。本文聚焦语言景观的翻译问题。

语言景观翻译对改善城市服务、传播城市文化、塑造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当前,语言景观翻译的主要研究模式是“结合实例剖析汉英双语公共标牌英语译文的质量优劣,进而提出翻译策略和规范性建议”(巫喜丽,战菊,刘晓波2017),主要关涉目的论、生态翻译学理论、功能理论、文本类型理论、交际翻译理论、功能对等理论、关联理论、顺应论、跨文化交际理论及模因论等理论视角,借以探讨不同地区、不同场所、不同行业的语言景观的译写标准、翻译策略、翻译方法、翻译原则、误译案例、可接受性等(孙利2009;邹彦群,满颖,孟艳梅2011;叶慧君,胡连影202)。然而,语言景观,尤其是城市公共空间和场所中的语言景观,与国家密切相关。语言景观的文本内容及语码选择反映国家语言政策,语言景观外译也通常由国家主体组织实施。毫无疑问,语言景观翻译是国家行为,属于典型的国家翻译实践。因此,从国家主体视角探析语言景观翻译的可行路径尤为重要,但当前仍鲜见从国家翻译实践视阈探查语言景观翻译的研究。

鉴于此,本文通过诠释国家翻译实践的理论内涵,推衍出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的本质特点和适用性特征,并以笔者参与的《杭州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下称《译写规范》)的编制为研究案例,管窥语言景观翻译的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以期进一步拓展国家翻译实践理论的内涵和外延,为其他城市国际化语言景观的外译及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路径。

国家翻译实践的理论内涵

国家翻译实践是“国家作为翻译主体的实践活动或国家把翻译上升为国家行动的实践活动”(任东升2019),其重要理念是“主权国家作为翻译行为的策动者、赞助者和主体……是翻译总体目标的设计者和确立者,翻译规划和规范的制订者,翻译活动的监督者和指导者”(任东升2019)。主权国家是判断翻译实践是否属于国家翻译实践的第一要件,但“国家作为行为主体,又是抽象的,需由具体主体来代表自己行使权力、履行职能和承担责任”(蓝红军2022)。“‘国家’仅仅是翻译实践的‘名义主体’,具有官方身份的公职人员或国家翻译机构及其译者或受委托者才是具体承担翻译实践的‘行为主体’”(张必胜2023),“凡是以国家名义具体实施翻译行为或受国家机构委托的其他翻译机构、组织或个人的翻译行为,均可视为国家翻译实践”(任东升2019),这进一步廓清了国家翻译实践的主体。

诚然,学界关涉国家翻译实践的研究已成体系,对其本质、内涵、类型、属性、特征、研究对象、理论体系等充分论证,但观照对象多为中央政府、国家机构、执政党、国家机构译者等主导的翻译实践(任东升2016;任舒羽,张旭2020;张法连2021;任东升,王晓梅2021;夏登山2022;倪秀华,焦琳2023;冯为兰,潘卫民2022;许文胜2024;任东升,刘梦杰2024),“对其起到支撑作用的地方化翻译实践虽偶有提及,尚未深掘”(焦丹,苏铭2023),这忽视了地方国家机构主导的翻译实践对国家翻译实践的补充作用。为此,有学者提出,国家翻译地方化实践“以国家翻译实践为整体,依托地方化翻译实践,向各地方的翻译实践借力,提振国家翻译的整体实践能力并丰富其翻译内容”(焦丹2022)。这一新颖概念视地方翻译实践为国家翻译实践的组成部分,认为地方翻译实践是国家翻译实践的重要路径。本文赞成这一观点,但是,“国家翻译地方化实践”把国家翻译实践等同于中央国家机构主导的国家翻译实践,将地方国家机构作为中央国家机构主导的国家翻译实践的“下级主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地方翻译实践的自发性、自利性、自主性和国家性,忽略地方国家机构主导的国家翻译实践是与中央国家机构主导的国家翻译实践长期并存的客观事实。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厘清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和中央路径的关系,补充和完善“国家翻译地方化实践”的研究框架。

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的提出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地方国家机构主导的翻译实践是地方国家机构代表国家探索国家翻译实践的地方路径,理应属于“国家翻译实践”。本文依照“主体+行为”逻辑理路,基于国家翻译实践的理论内涵及国家机构主体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推衍出“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的概念,认为“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是地方国家机构基于地方特色和地方需求进行的翻译实践探索,既包括地方国家机构自身的翻译活动,也包括其委托其他翻译机构、组织或个人实施的翻译活动。

3.1 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与中央路径的关系

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与中央路径相对,前者的行为主体为地方国家机关及附属机构,包括地方政府、外事办、地方翻译协会等,后者的行为主体为中央国家机关及其附属机构,包括中宣部、中国外文局、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中国翻译协会等及受其委托的涉译机构。地方路径与中央路径分别具有多种实践形式,彼此关系存在多种可能性:第一,地方路径与中央路径分别独立存在,互不影响;第二,地方路径之间与中央路径之间相互交叉融合,彼此联结;第三,地方机构受中央机构委托实施翻译实践,地方路径隶属于中央路径;第四,地方路径经过实践验证可转化为中央路径,在更大范围发挥作用。


3.2 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的适用性特征

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作为国家翻译实践的组成部分,既具有国家翻译行为的自发性、自主性、自利性三种属性,也具有国家翻译实践的民族性、系统性和权威性的三个特征(任东升,高玉霞2015)。除此之外,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也具有独特的适用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依托地方实践主体。地方翻译实践的发起者、统筹者、策划者、赞助者和推动者多为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地方政府或地方机构,译者群体多是本地译者。这些实践主体了解当地现实需求,熟悉当地特色文化,在从事地方翻译实践中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情感动机。第二,创新地方实践模式。为适应地方特色需求,地方实践主体通常根据当地需求和具体情形,因地制宜创新模式,以适应本地区、本阶段的发展需求。第三,突显地方特色内容。地方翻译实践中的实践对象多与地方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相关,贴合地方特色和地方文化,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

语言景观的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实现方式

语言景观作为城市基础设施与文化的外化表达,其翻译体现了多层面的社会价值,包括“提供功能设施、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和说明提示等社会公共信息服务价值,以及社会形象塑造和文化传播的价值”(陈小慰2022:399)。规范、准确、地道的语言景观既是提升一座城市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形象的门面招牌,也是一座城市国际化水平的直观体现。例如:杭州市建设“亚运之城”的当前需求和打造“国际化大都市”的远期目标对全方位营造国际化语言环境及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外文标识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须制定适合杭州地域特点的公共服务外文译写规范。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在2013年12月联合发布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1部分:通则》(GB/T 30240.1—2013),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指导公共服务领域英文翻译和书写形式。2017年6 月,两个机构又联合发布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二至第十部分,涉及交通、旅游、文化等13个服务领域的英文翻译和书写原则、方法和要求。但该规范“无法涵盖全国各地已有或不断出现的公示语文本”(陈小慰2018)。具有杭州市地域特点的公示语或新出现的公示语仍缺乏英文译写规范,且同一名称和信息的译法不规范、不统一。

《译写规范》的编制由杭州市政府组织实施,具有典型的国家性,是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的具体形式。2019年3月杭州市政府成立规范公共外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10月30日最终发布《译写规范》,并最终由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见表1)。《译写规范》的编制体现了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的三个适用性特征:依托地方实践主体、创新地方实践模式、突显地方特色内容,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表1《译写规范》编制时间表


4.1编制主体多元化

编制《译写规范》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不同的实践主体。参与机构和个体呈现典型的本地性特征,参与其中的地方国家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都位于浙江省,参与的个人主体基本都在杭州或浙江其他地市生活和工作多年,熟悉杭州市及浙江省的风土人情、历史文化。按位阶划分,《〈译写规范》的实践主体主要分为高位主体、中位主体和低位主体(见图1):


图1 《译写规范》的编制主体


第一,高位主体。高位主体是杭州市政府,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牵头,下设规范公共外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是《译写规范》编制的需求者、规划者、管理者、监督者、受益者、赞助者、宣介者。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总体规划、确立起草单位、组建专家委员会。杭州市政府还举办电视问政节目,广泛征集市民建议,并在政府网站及“杭州外事”“浙江外事”等微信公众号提供公示语翻译的交流、宣传、在线检索等服务。

第二,中位主体。中位主体是涉译组织,由浙江省五所高校的外语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是《译写规范》编制的受委托者、实际管理者和组织者。专家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与进度计划,负责统筹起草《导则》和《译写规范》。具体活动包括组织翻译专家实地巡查,对错误标识语翻译案例作归纳、缕析和总结,形成以国家标准为主,融合地方特色的地方规则;举办“语言景观外语纠错大赛”“公共外语标识的挑刺捉虫行动”、公示语外文译写专题培训、“随手拍”纠错平台建设、标识整改核查、在线检索平台建设等活动;普及公示语翻译的常见问题和译写规则,确保译写标准有力落实,真正发挥规范公示语外语翻译、提升城市语言服务能力的作用。

第三,低位主体。低位主体是《译写规范》编制的具体实施者,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公示语使用主体,包括杭州亚运会、杭州市地铁集团、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西湖风景区、大运河杭钢公园、萧山科技城、余杭文化中心、桐庐大剧院、杭州城市阳台等公示语使用主体。使用主体熟知自身需求,保证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第二类是翻译主体,主要由专家委员会的翻译专家、外审专家及外籍专家构成,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外语标识工作,排查本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标识的问题,分领域、分类别纠错归档,并翻译和审校公示语译文。第三类是行业顾问,包括公示语使用主体和相关科研机构的行业专家,为公示语的背景知识和译写方法提供建议和反馈。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杭州市城管局、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商务局、杭州市市容景观发展中心、杭州市城投集团、机场集团、地铁集团,以及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等近40家单位。第四类是杭州市民。《泽写规范》的编制过程最大程度发挥了广大群众对公示语译文查错纠错的监督作用。市民关注“杭州外事”公众号,点击“外语标识”选项,使用“问题标识拍一拍”功能,即可上传所见标识,定位地址,备注对标识译文的疑点。翻译专家后台提供反馈意见,如确定有误,通知相关部门根据定位前去修改,市民也可在公众号查看问题标识的处理进度。

为保证各个实践主体之间的高效合作,专家委员会采用外语标识申报制度,设计了外语标识翻译审读表。采用以下具体流程:公示语使用主体填写申报单,提供公示语原文和译文初稿,提交给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组织外语专家团队负责一审和二审;专家委员会对公示语内容分门别类,选择性地编入《译写规范》。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为编制《译写规范》提供财力、智力、人力支持,保证该项目的有效开展和持续推进。


4.2 编制模式“两步走”

《译写规范》的编制过程体现实践模式的创新性。编制《译写规范》的近期目标是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外语标识,建设适应杭州“亚运之城”需求的国际语言环境,远期目标是为杭州国际化大都市的公共服务领域标识的外文翻译提供一套参考标准,进一步改善杭州市的国际化语言环境。因此,为兼顾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专家委员会采取了“编制《导则》+编制《译写规范》”的“两步走”创新模式。

第一,编制《导则》。自2019年至2023年,杭州市成立规范公共外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高校教师、行业专家、外籍人士参与的专家委员会。在研读国际通行标准及现有国标、省标、市标等各类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导则》。《导则》作为杭州市的公共场所外文译写规范,正式进人实际使用环节,在全市范围内试用4年,成为广大市民针对外语公共标识语查错纠错的主要依据。此外,专家委员会开展标识语排查纠错,建立“随手拍”网上APP方便市民纠错,建设国外标识语图片数据库,实地巡查120人次,累计翻译审核13000余条目,20余万文字,为《译写规范》的制定积累丰富的一手资料。

第二,编制《译写规范》。专家委员会开展调研,分组对杭州13个市、县、区的道路交通、旅游景区、会展赛事场馆、学校医院、商业金融、餐饮住宿等领域的外语标识语进行抽查、纠错、统计、归类,以试行四年的《导则》为基础进行增删、完善,形成《译写规范》初稿;召开线上线下内部研讨会,广泛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和建议,起草小组对初稿修改完善;向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等40家单位和个人征集到54条各类意见,其中有具体修改建议和意见的有40条,最终采纳35条,部分采纳5条。《译写规范》出版前,经历四次较大修改,并以会议研讨、书面反馈、网上提交等形式继续征求意见,经专家委员会成员逐个审校后由专家委员会主任根据反馈意见确定《译写规范》的最终版本。


4.3 编制内容特色化

《译写规范》的编制对象体现实践对象的地域性。作为杭州市的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标准,《译写规范》呈现显著的地域特征,主要体现在文本唯一性、语种多样性、译写方法重操作三个方面。

第一,文本唯一性。《译写规范》的文本内容具有地方唯一性。文本涵盖杭州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体现出明显的地域特色,力求反映杭州市的历史文化内涵,传达江南名城的人文特色。比如,《译写规范》包含很多反映杭州地域特点的服务场所、机构和实体名称、地名道路名称、景区景点名称、会展赛事场馆名称、文化遗址遗产名称、商业金融机构场所名称、杭帮菜等条目,贴合了杭州市的地方需求。这是不同于其他同类译写规范标准的鲜明特征。

第二,语种多样性。按照国家4A和5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标准,需要有多种语言文字的公共标识语。根据杭州4A级以上旅游景区目前设置日、韩文标识标牌的需求,杭州许多旅游景区选用日文和韩文译写标识语,但由于缺少规范,译文错误较多。因此,《译写规范》还包含旅游景区的日、韩文译写规范,为杭州市旅游景区的日、韩文标识牌的译写提供参鉴。

第三,译写方法重操作。《译写规范》遵循适用性原则,具备较强操作性,不仅详细规定外文标识语的译写方法,还具体说明书写要求,具有可操作性。针对具有地理信息和人文内涵的景点名称,创造性提出“音译+意译”的方法,如“断桥残雪”译为Duanqiaocanxue (Lingering Snow on the Broken Bridge),既满足作为地名的地理信息指示功能,又满足作为景点的文化内涵表达功能。这一规定在国家及地方标准中均未涉及。机构名称译写方面,细化多级机构名称译写顺序。比如,包含两个行政层级的机构,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翻译,如: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Hangzhou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Lin'an District Branch);含两个以上行政层级的,将主体层级置于最前,其余按由高到低的层级顺序翻译,如:中共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委员会(Yiqiao Township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Hangzhou Xiaoshan District 或 CPC Yiqiao Township Committee of Hangzhou Xiaoshan District);具有隶属关系的内设机构,将该机构名称前置,用介词of或标点符号“,”连接所隶属的主体部门或机构名称,如: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Public Complaints and Proposals Bureau of CPC Hangzhou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Hang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或 Public Complaints and Proposals Bureau, CPC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Hangzhou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这一规定为机构名称的外文标识提供可操作的译写标准。


5 结语与启示

本文提出了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的内涵和适用性特征,并以《译写规范》的编制为案例阐述了语言景观翻译的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洞见《译写规范》的编制体现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依托地方实践主体、创新地方实践模式、突显地方特色内容的三个适用性特征,具体实现形式表现为编制主体多元化、编制模式“两步走”、编制内容特色化。本文从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这一新颖的理论视角探索语言景观翻译的地方实践,有望拓展国家翻译实践的理论内涵和外延,并为其他城市语言景观的外译及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路径。

国家翻译实践的本质是制度化翻译。地方翻译路径应及时总结经验,将科学有效的翻译实践路径理论化、制度化,上升为美化城市语言景观、完善城市国际化服务、推进城市全球化的长效机制。编制《译写规范》仅是完成城市语言景观建设中的第一步,如何使用和管理外语标识、推进外语标识监督管理法治化、构建外语标识核查纠错常态化机制等课题仍是国家翻译实践地方路径研究中值得探讨的课题。

作者简介

谌莉文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口译理论与教学、翻译能力

赵芳贤,浙江工商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翻译质量评估。

文献来源:原载《外语与翻译》2024年第4期,第20-25页。注释及参考文献已省略,引用请以期刊版为准。推送已获作者授权,转发请注明“北极光翻译”及文献来源。本文为PDF转写。请以知网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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