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心得】金娟(泾川县第三中学):明法于心 守法于行 健康成长——甘肃省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培训体会

教育   2024-11-09 07:02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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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于心 守法于行 健康成长

——甘肃省中小学法治课教师培训体会

泾川县第三中学 金娟

冬日渐寒,岁月藏新。2024年10月28日-11月2日我有幸赴兰州新区参加甘肃省中小学法治课教师(第一期)培训,与省内200多名法治课教师一起,聆听来自国家、省、市的法学界大咖和一线的法治教师的讲座,让我深刻的感受到时代变化对教师综合素养和能力要求的提升,而专业培训则是教师终生学习生涯中一场场的及时雨。

一、研韵飘香香如故,拾阶而上提素养

每个人从出生开始,法律就伴随我们一生。“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随着法治社会建设步伐的加快,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

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赵玄博士作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教育新视野》的专题讲座,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法治教育的挑战与转变,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历史必然,并在报告中指出,中小学的法治教育要认清形式,接受挑战,把法治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好两个转变。

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刘晓霞在培训中结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围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基本特征、现实困境、优化路径等四个方面作了《新时代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特征、困境与优化》的专题讲座。

甘肃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甘肃省青少年普法讲师团成员靳雯结合自己律师从业实践,为广大学员开展了校园安全之法律风险防范讲座,对处理校园安全事故的法律依据、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及承担、校园欺凌事件的合法合规处理流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结合几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对比分析。

甘肃省思政名师刘永兰老师结初中道德与法治、高中思想政治教学课标,围绕单元整体教学思路提出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强调小初高要注重学段衔接,广大法治课教师要通过知识传授、观念引导、能力培育,在教学中帮助学生形成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引领法治实践。

培训中还有来自一线教师兰州市第三十四中学教师万旭红、兰州第八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师王沁等围绕法治实践课《模拟法庭》建设和议题式教学中法治课教学建议,并与在场的教师进行了议题选择、案例探讨。

学习期间,每个晚间学员都以小组为单位展开“破冰”行动,来自不同市、县的法治课教师畅谈自己及所在学校的法治教育经验、困境,学习借鉴一些学校和教师的好的做法,让我们在法治实践方面感悟颇深。

二、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力行

为期6天的集中研修培训,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人工智能与法治课堂建设以及优秀学校法治教育课观摩与示范等诸多方面。学习期间,有研究、有讨论、有反思,每一次讲座都高屋建瓴、每一段分享都弥足珍贵。来自前沿的法治理念、鲜活的法制教育案例,带给我新思考、新启发、新动力。接下来,我从四个方面谈谈我的体会:

1.法治思维。这是我在培训中听到最频繁的一个词,也是印象最深刻的。严格的来讲,法治思维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与学校相关涉及的主体包括:教师、学校、学生,包括学校地位及法律关系、严格依法办事的思维、程序正当思维、诚信思维、尊重和保障人权、证据规则意识与思维。所以,法治思维不单是知道某些相关的法律,而是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处理一些问题。要提高思维境界,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所以,甘政法刘晓霞教授在讲座中一再强调,法治是一门系统的课,略知皮毛是教不好这门课的。作为教师,自己就要加强修练,不仅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更要在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才能真正讲好法治课。

2.阶段目标。学科核心素养是中小学思政课程目标育人价值的独特体现针对法治教育方面的核心素养教学目标《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与《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分别采用了“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表述。在刘永兰老师的讲座中,对二者进行了对比分析,从“法治观念”到“法治意识”的变化,体现着小初高教育的阶梯式递进。小学阶段重在启蒙法治情感,引导学生形成初步的生活规则意识、平等意识、守法意识,具有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美好愿望;初中阶段重在打牢法治思想基础,引导学生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装在心里,强化做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思想意识;高中阶段重在提升法治素养,引导学生衷心拥护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积极参与到建设中国特色法治制度建设中,进而形成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制度认同。可见,在一体化教材设计中,教师要明确学生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我们要在教学中明确目标任务的同时,特别要注意初高中法治教育中学生思维的层级性,例如初中对《民法典》的学习注重认识、了解,高中则要对《民法典》内容来进行学习。教师要关注学生的已知点,在课堂中去运用,激发兴趣,引导学生去通过合作讨论解决一些未知点,教师则更注重运用和思维提升方面的点拨。所以,法律的教授不是照本宣科的法律条文,而是“灌启结合”,是知识传授、观念引导和能力培养,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现实问题。

3.两个转变。在赵玄教授的讲座中反复强调,学校和广大教师要认清形势挑战,看到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学校法治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实现两个转变:一是从一般的普法活动到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从传授法律知识到培育法治观念、法治意识。的确,当前青少年法治教育重点是围绕两个轨迹进行的:一是社会普法活动;另一个是在学校中开展的以学科教育为标志的法治教育,重点是在道德与法治课和思想政治课中传递法治教育。那么,就要把这两个轨迹用好,一是普法活动的开展一定要有适切性,就是更加针对不同阶段的青少年去讲,法治教育要做在学生的心坎上,让学生愿意听,听进去;二是把课堂和法治结合起来,抓好课堂教育是提升法治教育成效的基础。结合不同学段的要求与学科特点去设计教学,教师在授课中讲清法治理念、法治原则和法律制度,更要运用现实中鲜活的案例素材,合理设计教学内容,结合青少年普遍关注和感兴趣的大事件,进行议题式教学,让学生参与到案件的讨论中来,引导学生自己思考、总结、体悟,让学生真正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4.法治教育实践。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指出:“要综合采用情境模拟(如法庭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必要时,可根据学生认知特点,将真实法治案例引入课堂教学,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所以,培训中兰州市第三十四中学教师万旭红老师带来的“模拟法庭活动”分享格外引人注目。模拟法庭活动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不同的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当事人、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不同诉讼角色,在模拟法官的主持下,由模拟法官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在虚拟的法庭对真实或者虚拟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模拟审判的一种教学活动。通过这种法治教育实践,可以让学生直观感受法律威严,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也培养了学生的法治思维,为今后的职业规划打下基础。”目前,兰州第三十四中学的模拟法庭活动已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为学生的法治教育实践助力。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我们也可以有效搭建好社会和学校的桥梁,充分利用一些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中的法律咨询中心、电子法律图书馆、模拟法庭等,让学生走出校门,走进基地,在案例分析、互动体验、情境模拟中体验学习法律、增强法治意识。

三、结束语

诚然,法治教育是素质教育或者是公民的底色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中国法治教育的未来。法律不该是我们头上的“紧箍咒”,而是我们心中的保护神。在法律体系逐渐完善的今天让未成年人知法、信法,把法治精神植根在心底,还需要还需要家庭与社会的护航。在倘若一个家庭对孩子言传身教,发扬良好家风,学校授予诗书,育其品德,再经社会之锤炼,形成守自我之决心,未成年人这一群体,将以更好的姿态去迎接未来。




主办:泾川县教育局

编审: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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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日期: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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