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80年代,我国老一辈岩土人就提出了实行岩土工程专业体制的主张。2002年我国组织了第一次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我就是在那一年通过考试的。2007年我国发放了第一批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我就是在那一年获得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的。
虽然在走向岩土工程专业体制的道路上,我们一直在进步,但岩土工程专业体制至今没有真正建立。在工程地质勘察和岩土工程设计依然处于分离状态的情况下,多数岩土人始终是勘察人和设计人这两拨人中的一拨,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岩土人;遇到岩土工程上的不决之事或者走程序之事,往往是根据事情的特点由这两拨人或者其中的一拨人组成专家组来处理。这种现状带来了不少弊端,其中的一个就是对岩土工程科技进步造成了很不利的影响。
起初,我国建筑和市政行业工程项目作地质勘察的很少。记得1990年代后半期,我负责做的一些县城的边坡工程和小型滑坡治理工程设计是没有勘察资料的。1980年代初期,重庆市电报大楼在当时算是很高的建筑物,才出了个2、3页B5纸的“地质情况说明”。与此对应,我国第一部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是1977年发布、1978年实施的,而我国第一部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在1974年发布实施的,把苏联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翻译过来为我所用就更早了,是1950年代的事。
由于工程地质勘察受重视相对较晚,我国岩土工程作为特殊工程的技术方向自然靠设计人把控。而岩土工程设计人是结构人,其中很多人习惯于结构思维,先明确荷载大小,再进行结构设计计算。边坡工程、滑坡治理工程和地下工程中待支护的岩土体被单纯地看成荷载的一种来源。
在与国外缺乏技术信息交流的年代由我国技术人员自创的传递系数法之滑动力调整法,就是为设计人计算来自滑坡体的荷载提出的,其中与条块滑动力相乘的安全系数被莫名其妙地称为推力安全系数,很多年以后这种根本错误的条分法才用于计算滑坡和边坡抗滑稳定性。
18、19世纪的国外也有类似情况。先有的库仑土压力理论和后有的朗金土压力理论也是为设计人计算来自墙背填土的荷载提出的,而最早的边坡稳定性分析理论——瑞典法的提出是朗金理论提出半个多世纪后的事。需要说明的是,那时候岩土工程学科还没有在国际上出现。
虽然从1980年代起我国有了岩土工程学科,但大量岩土工程设计人的思维习惯并没有调整过来。用于挡墙背后全填方的主动土压力理论应用领域向一般土体扩展,若干年后又向岩体扩展。滑坡所需抗滑支挡力依然取剩余滑动力之水平分力。岩体等效内摩擦角就是为满足设计人计算受岩体强度控制的岩质边坡所需支护力的需要而出现的,由于把它错误地视为一个强度参数,便要求勘察人提供而有勘察人竟反对取消这工程地质里无的概念
后来,我国工程地质勘察越来越受重视了,但我国很多工程地质勘察人还是习惯于地质思维,提供包括岩土参数在内的地质信息,进行定性评价。不少与结构人交流较多的地质人对于岩土工程方案也能说出一些道道,但一遇到包括岩土荷载计算在内的具体的结构设计,哪怕是简单的锚喷支护设计、简单的重力式挡墙设计、简单的地基承载力验算、简单的地基变形验算,就不懂了。一些地质人除了单块外连岩土人中勘察人的分内之事——稳定性计算也不熟悉。虽然一直呼吁建立岩土工程专业体制的主要是勘察人,在工程界扛起岩土工程大旗的主要是勘察人,在岩土工程界掌握话语权的主要是勘察人,但很多勘察人因对岩土工程设计知之甚少而担负不起岩土工程的责任。也由于这个原因,一些勘察人就岩土工程发表的格言警句看似受用,实则害人误事。
对于承担岩土工程设计的一些结构人来说,除了思维习惯,还有一个情况:岩土工程不是主业,他们有更多的结构设计要做,有更多的结构问题要思考。
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制度对真正的岩土人的培养是有利的,但到目前为止作用还相当有限。一些注册岩土工程师虽然已经是资深甚至被视为权威的专家,却是在2002年和2006年(?)以“考核”这种百分之百通过的方式获得资格的;和高校学习阶段相似,注册岩土执业资格备考阶段新获得的岩土工程知识经过工程地质勘察和岩土工程设计的长期分离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注册岩土工程师在岩土工程界毕竟是少数;一些注册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出题人自己只是个地质人或者只是个结构人。
就边坡工程而言,一些地质人和结构人不仅自己不思考同时涉及勘察和设计的边坡工程的大事,而且对他人已经提出的同时涉及勘察和设计的边坡治理新思维也无心了解,无法理解,因为:他们中的结构人无动力也无能力去思考边坡变形破坏方式判断和稳定性评价是否有问题;其中的地质人无动力也无能力去思考边坡变形破坏方式判断和稳定性评价对边坡工程设计计算的影响;同时,这些地质人和结构人出于不同的原因,对于边坡工程设计是否与边坡变形破坏方式和稳定性分析这些有地质特色的要求对应,无动力也无能力去思考。由于这些情况再加上其他原因,边坡工程思路一直处于混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