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滑坡防治规范稳定性校核规定的分析

文摘   2024-10-27 12:05   重庆  

国标《滑坡防治设计规范》(GB/T38509-2020)关于滑坡稳定性校核的规定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稳定性计算的校核工况,一个是稳定性计算的校核公式。这两方面都影响着滑坡稳定性评价的结论。

关于稳定性计算校核工况的类型,该规范规定如下:

关于各个校核工况的稳定安全系数该规范给出了下表

我主张把暴雨久雨工况视为设计工况(或者说一般工况),相应稳定安全系数取工况的值,不列出工况;与此对应,工况(暴雨久雨+地震工况)的稳定安全系数取工况(地震工况)的值或者比其低一些的值,不列出工况。详见公众号《玉述岩土》“暴雨工况滑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的设定”和“再论暴雨工况滑坡稳定安全系数的设定”二文。

校核工况的作用是很清楚的,校核工况一般不起控制作用,万一出现校核工况的稳定系数小于稳定安全系数的情况,原来因判为稳定而不打算治理的滑坡就需要进行治理,或者原来的治理措施需要加强。

关于稳定性计算校核公式,该规范规定如下:

这样的规定会给稳定性评价带来困惑。不同的条分法因条间力假定等原因会有不一样的计算结果,三维楔体法与二维主剖面法的计算结果也会不同。当用摩根斯坦-普赖斯法或二维主剖面进行校核时,如果出现稳定性评价结论的不同,例如一个稳定,一个不稳定,以哪个为准呢?如果以摩根斯坦-普赖斯法或二维主剖面法的结果为准,那么,用其他方法计算是多余的环节,直接用摩根斯坦-普赖斯法或二维主剖面法计算便可;如果不摩根斯坦-普赖斯法或二维主剖面法的结果为准,那么,用摩根斯坦-普赖斯法或二维主剖面法进行校核是多余的环节,直接用其他方法计算便可。

我主张取消用不同的稳定性计算公式进行校核的规定,且对稳定性计算采用合理性较高的条分法替代传递系数法。关于各种条分法的合理性分析见《边坡规范修改建议》一书。

玉述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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