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实际借款金额不一致,法院如何认定?

政务   2024-12-27 17:32   江西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往往是关键证据,但如果借条上写的借款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不相符,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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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张某与李某是朋友关系。2023年5月,李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张某同意出借3万元,通过银行转账向李某交付了3万元借款。然而,李某出具的借条上却写着借款金额为5万元。事后,张某因自身资金需求,要求李某偿还借款5万元,但李某只承认收到3万元,并拒绝按借条金额偿还。双方协商无果,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条上的5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

02


法院审理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仔细审查。张某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明确显示其向李某转账3万元。李某则坚称借条上的5万元是因为当时疏忽写错了,实际只收到3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应以实际交付的借款金额为准。虽然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但当借条记载的金额与实际交付金额不一致时,应当根据交付凭证、当事人陈述、交易习惯等综合判断实际借款金额。在该案中,张某的银行转账记录能够清晰证明其实际出借金额为3万元,李某关于借条金额写错的说法具有一定合理性且张某未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实际出借5 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偿还张某借款3万元及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标准计算的相应利息,驳回了张某要求李某偿还5万元的诉讼请求。

03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这明确了民间借贷合同的实践性特征,即借款金额应以实际交付为准。


在进行民间借贷时,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应当谨慎对待借条的书写和借款金额的确认。出借人要确保借条上的金额与实际出借金额相符,并妥善保留交付借款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借款人在出具借条时,也要仔细核对金额,避免因疏忽导致不必要的纠纷。一旦发生纠纷,双方都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如实陈述事实,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便法院能够准确查明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裁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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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曾可人

编辑|朱   婷

一审|王科清

二审|敖小凡

三审|李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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