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莲花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承办法官通过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23日,王某胜驾驶着一辆三轮摩托车由莲花县往良坊镇方向行驶,在行驶过程中不慎与前方同向直行的李某娇搭载着两名小孩的三轮电动车发生了碰撞,导致李某娇和两名小孩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经交警大队认定王某胜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娇负次要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故李某娇将王某胜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了解案情后,法官立即前往被告王某胜所在村委会,得知王某胜是脱贫户且身体欠佳、经济困难。考虑到其无力一次性支付高额赔偿,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随后,法官多次深入王某胜所在的村委会,与王某胜面对面交流,在交流过程中,详细了解了王某胜的家庭状况,同时也向其详细阐述了相关的法律责任与赔偿义务。同时,法官还与原告李某娇及其家属取得了联系,并将王某胜的实际情况如实告知,引导原告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给予被告一定的理解和宽容。在法官努力下,原告同意在赔偿金额与支付方式上让步,被告愿分期付款履行赔偿责任,最终双方签署调解协议,纠纷圆满解决。
法官寄语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一次疏忽,可能给多个家庭带来伤痛。也呼吁社会各界,当矛盾纠纷来临,多换位思考,以理解为基石,用宽容作桥梁,共同搭建和谐社会的坚固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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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贺 蓉
编辑|朱 婷
一审|王科清
二审|敖小凡
三审|叶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