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法院新增一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文摘   2024-11-13 19:01   贵州  

11月12日上午,乌当区人民法院“家、校、法共享法庭”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一个多方齐力、功能齐全、资源齐聚的“未”爱护航“新阵地”正式扎根诞生。


     以法护航   未来可期

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设立,将融合家庭教育指导、留守儿童爱心帮扶、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功能于一体,旨在为辖区内各中小学农村留守儿童及需要教育指导工作的家庭提供指导和法律帮助,督促监护人切实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爱聚力  共护花开





揭牌仪式后,法院、教育、民政等部门“连心搭桥,协作护航”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多部门联合共举体现了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力良好家风建设、心系社会发展的拳拳之心,更是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法院和多个部门重要任务的落细、落实。


    乌法·护苗  初现微光

活动中,与会领导及到场嘉宾共同参观了“家、校、法共享法庭”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圆桌法庭”等特色场所,了解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工作流程,观看了乌当法院今年来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系列精彩活动宣传片,听取了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特色工作机制的介绍,并围绕协同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等内容进行交流。


从开始探索到深耕实践,从单打独斗到凝聚合力,“家、校、法共享法庭”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是回应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最好答案。人民法院将持续坚守“护未”初心,以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司法实践,让未成年人在司法暖阳中茁壮成长!




“乌法·护苗”     扬帆起航








延伸阅读


——“家、校、法共享法庭”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解读



“乌法·护苗”标识:


标识巧妙融合了三种颜色,以“嫩绿色”象征生命力和活力,“深绿色幼苗”代表着青春洋溢的未成年人,“黄色怀抱”代表着法官们用情倾心托举。柔和的色调、舒展的线条描绘出乌当法院为未成年人茁壮健康成长提供法治守护的细腻和柔情。

代表公平正义的天平、代表法律权威的法典则准确传达出法律的冷静和威严,塑造出乌当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专业严谨。整体设计内涵丰富、温暖而又坚强有力。



“蓝天·白云”顶空:


“中心”的顶空采用蓝天、白云图案,寓意着携手“童”行,用法治撑起未成年人的“蓝天白云”,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个理念+一个宗旨+三条主线+四个举措”:


始终秉持“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的护航理念,始终牢记“聚多方联动之爱,引导少年守法向善”的审判宗旨,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路线,利用“圆桌审判”温情化解矛盾,落实“档案封存”弱化犯罪标签,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改过自新,采取“回访帮教”预防重新犯罪,使“中心”成为家长学习正确实施教育、培养未成年人具备良好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和法治意识的学习营地,也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温暖港湾。



“圆桌审判”:


乌当法院的少年审判法庭设置了棕色的审判桌椅和圆桌审判席,更加具有包容、接纳、关怀的氛围,让法庭更像“课堂”,消除未成年人的紧张和抵抗情绪,充分发挥庭审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感化职能。连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帮助涉少纠纷当事人舒缓身心、消除抵触情绪,让司法更有温度。



特色“运作机制”:


“中心”成立后,对于符合下列情形的,区法院将启动家庭教育指导程序:一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社会调查报告、心理干预报告等在案证据材料显示未成年被告人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等存在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的;二是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审理过程中,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怠于履行法定代理人义务的;三是家事案件中,证据材料显示存在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的;四是各中小学农村留守儿童及需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家庭提出申请的;五是区法院、区民政局及区教育局联合评估认为有必要启动家庭教育指导程序的。



来源:乌当区法院

 编  辑 | 徐婷  

 一  审 | 周尧 

 二  审 | 徐露薇   

 三  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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