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日,东风法庭巡回开展了一次“客厅庭审”,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避免了父子对簿公堂,让赡养不再“欠费”、父子重归于好。
基本案情
原告育有二子,但由于早年离婚,疏于抚育和照顾小儿子,导致小儿子心怀积怨,加之小儿子成家后经济条件也不好,故未履行对原告的赡养义务。现原告年逾花甲,加之身患残疾,自身无生活来源,常年跟随大儿子生活。双方就原告赡养问题,经家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原告遂诉至本院。
调解过程
“今天我们法院来到你家,是希望大家好好商量,家里的事情家里解决。”
“法官,我小的时候,原告也没有管我,现在我负债几十万,又没得工作,确实负担不起赡养费,他要这样逼我,我自己都要离婚了。”
“法官,如果被告这样讲,我也没得想头了,我要和被告断绝父子关系,被告马上从我修建的房子里搬出去,我也不要他付赡养费了,我要求撤回起诉。”
通常情况下,面对繁多的审判工作,法官遇到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的,都会乐于从其自愿,但在本案中,法官却对原告的撤诉要求予以了否决。为化解父子双方结怨,让亲情重归于好,承办法官及随行工作人员背对背与双方耐心地开展了劝解工作。
“赡养老人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父母离婚也是有他们的难处,年轻人要理解、感恩……百善孝为先,自己再怎么困难,该承担的责任就得担起。”经过长时间、耐心地释法、说理,被告深深地埋下了头,经与其爱人短暂沟通后,终于承诺会履行赡养义务。
“被告应该履行赡养义务,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老人都希望孩子过得好,也要体谅孩子的难处……家和万事兴。”隔壁房间里,经一番劝说,原告老泪横流,表示也理解儿子的难处,愿意减少主张的赡养费金额。
经过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最终父子重归于好,重新围坐在一起,签署了调解协议。法官临走时,双双下楼送别,连声道谢。
法官寄语
家事案件的审理中浸染着人间烟火气,关系着家庭成员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着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赡养费问题,也避免了家庭矛盾的进一步升级,维护了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现实中,多子女的家庭经常会因为赡养老人而发生纠纷,有的只愿意出钱而不愿亲自照料父母,有的只愿意负担自己应该赡养的那部分责任,有的忽视、冷落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与情理上的问题,更是法律规定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子女不但应当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老人,还应当在精神上慰藉、关心老人,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希望大家都能传承孝老敬老的美德,这既是每个老人安享晚年的心愿,也是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具体体现。
巡回审判显温情
巡回审判是司法机关为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负担而采取的一种审判方式。在本案中,法院采取了“客厅庭审”的方式,让当事人在相对私密、舒适的环境中进行庭审,体现了巡回审判的温馨与人性化。通过巡回审判,我们可以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我们相信,在司法机关的努力下,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将得到妥善解决,社会将更加和谐、稳定。
编 辑 | 徐婷
一 审 | 周尧
二 审 | 徐露薇
三 审 | 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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