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3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吴明受贿一案。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吴明利用担任凯里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凯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凯里市政协主席,黔东南州审计局局长,黔东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岑巩县委书记,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贵州洛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黔东南州委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办理贷款、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74万余元,其中145万元系未遂。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吴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明进行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编 辑 | 徐婷
一 审 | 周尧
二 审 | 徐露薇
三 审 | 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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