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张强:社会组织不能回避灾害响应

创业   2024-09-24 17:04   北京  

  导读: 


为了向公益慈善行业倡导社会动员的好经验,推动互联网公开募捐良性发展,在腾讯公益的支持下,北京基业长青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秘书处,英文简称“CFF”)推出“社会动员与公众参与”系列访谈(阅读更多>>>),面向公募慈善组织负责人和专家学者进行深度专访,供行业伙伴互学互鉴、共同进步。


本期我们带来对北京师范大学风险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张强教授的访谈。在气候风险加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的背景下,他提到社会各界要继续构建起共同体意识,共同应对风险,其中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应注意以人为中心,结合自身优势,找到长期参与生命防护的专业方式,形成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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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


北京师范大学风险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理事兼社区安全专委会执行主任


CFF:就您观察,今年夏季的灾情形势有什么不同?


张强:

2023年已是全球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热年份,而今年极端气温频繁出现,气候变化更为加剧,我国灾情也呈现“全境式”特征:灾害的时空分布差异变大,各种灾害并存地发生,很多地方又会反复受灾。


社会的关注点往往在高风险地区或特定类型的巨灾,如地震和大洪水,但气候风险具有强烈的不确定性,每一个角落都有可能“亮红灯”。历年夏季,政府和社会组织的重点集中在大江大河和“七下八上”降雨集中期,但在今年6月底,20多个省份的五六百条河流已经出现了超警以上洪水,中小型河流的洪水规模和强度在增加。除了强降雨,极端天气下的热浪、干旱、山火、山洪、内涝、冰雹等一系列灾害也在不同地区相继发生,甚至到了九月份,还会出现“42℃的秋天”。


灾害不再是一种“非常态”的,离日常生活很遥远的存在,而是可能随时发生在任何人身边。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要转变思维,不能再站在灾害的外围,认为可以“选择”参不参与,而是“必须”要做准备和回应。


我们今天在帮别人,明天就可能受到灾害的冲击,因此必须要随时做好准备,保护自己、保护自己所在的社区,无论是居民还是社会组织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柳叶刀人群健康与气候变化倒计时中国报告2023》指出,过去20年中,将近50%例与热浪相关的死亡可归因于人为气候变化


CFF:灾害治理为什么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张强:

对居民、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要转变认知,理解灾害响应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既不能光靠政府或者社会组织,也不能仅靠居民自救互救,而是全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和共同体,一起肩负起责任。


联合国《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明确提出,减少灾害风险需要全社会(the whole of society)的参与和伙伴关系。这一国际社会的共识来自于过往的教训:


灾害的冲击既发生在物理时空上,也反映在经济和社会层面;无论多大的灾害,都对具体的社区和具体的人带来全方位的冲击;社会最脆弱的部分会受到更大的冲击,例如残障群体、最贫困地区群体的生计;灾害引起的信息不对称要求回应体系具有灵活性、适应性,没有任何单一的、有计划的、外部的力量能够在混乱的时空中发挥完全的作用。


这些特点决定了灾害治理需要政府和市场以及社会全方位的参与。但社会各界有没有构建起一个共同体意识?意识到在灾害面前,我们是相互依存、共同面对的,要促进社会各界的合作与协调,形成一个强大的社会支持网络。这对社会各界的认知是个挑战。


*通过《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联合国成员国共同制定了一个全球愿景,即国际社会如何合作,以便在风险形成冲击或灾害之前,识别、预防和减少风险,并提高韧性


在健康问题上,国家正倡导每个公民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这相对容易理解:首先对自己健康负责的是个人自身。但在安全问题上,分歧就产生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跟公民个人之间的边界在哪?谁应该守护公民的安全?公民个体应该承担多少?


对公民个人,无论外部力量如何,当灾害真正发生在身边,面临生与死的危急时刻,真正能够救助你的是你自己和身边的人。理想的生态是社会各界共同奔赴同一个目标,个人也不能不行动。当然,如何继续培育居民的安全素养,提升社区防灾减灾救灾的意识和能力也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努力的方向。


“安全”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各级政府部门对其共同但又有差异的责任是什么?在我国行政逻辑下,厘清边界很重要,政府会编制应急预案,对灾害进行分级分类等等。但现实中的边界非常难把握,大自然不会按人类制作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剧本来表演。巨灾的冲击也是从小开始,逐级抬升,不会一开始就呈现为巨灾,直接“挑明”要中央政府挑起责任。


对基层政府部门,保障安全需要很大成本,包括人财物和注意力的分配,但当前基层又处于“小马拉大车”状态,政治压力下沉得很深。基层政府与民间力量的边界也相对模糊。一些救援队伍认为,是不是政府应该直接为我的成本买单?然而,哪怕政府要购买社会服务,服务的质量如何?面对这些生与死的工作,如果政府全权为民间力量买单,主责是不是也由民间担负?我们得有专业能力担负起这些责任。


灾害的挑战是多样的,应对灾害的主体也是多元的,大家得共同撑起一个生态。


CFF: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于今年11月起施行。法律的修订回应了社会发展的那些新形势?


张强: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有关理念在二十大上继续被强调。


“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的制度保障机制”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订重点,便回应到如何构建一个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共同体,提出建立健全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体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军地联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治理体系。


新法在底层逻辑上做了非常大的优化,对社会各界多主体全过程全链条地参与到共同体的构建做了全方位的设计:一方面汲取了“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等这些年摸索的政府部门相互合作以及与社会力量合作的重要经验,另一方面提出“属地管理为主”,相较于“条”,以“块”为单位其实为社会力量的参与留下了更多空间。


这不仅容纳了社会组织、救援队、志愿者等等结构性的社会力量,民众也可以发挥主体作用,可以参与志愿服务,开展减防灾教育,或是参与到应急救援队伍,也可以对其他主体不履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图源: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以期通过立法来转变应急管理的行政理念的同时,新法还很有“情境感”,有许多与现实情境相关的条款,保障顶层设计理念与具体执行结果保持一致。例如,提出推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联合培训、联合演练,回应非专业的社会应急力量在专业能力和信念上的一些挑战;提出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回应过去激励不足的问题;提出专家学者要参与到事件评估、预案制定等工作中;提出鼓励民众储备自救物资等。


尽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政府部门,但其遇到的权责模糊与不对等问题与基层政府是相似的。新法明确了这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责,包括调解矛盾纠纷、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和信息报告员制度、开展科普宣传和应急演练等,特别是做出授权: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与互救等先期处置工作。


整体来看,《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订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也关注突发事件应对的底层逻辑的系统性和结构性。

CFF:面对这样一个群策群力的未来,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要注意什么行动空间和方向,特别是对还在犹豫是否参与到灾害响应的伙伴?


张强:

首先,当灾害风险已经涉及到每一个人,每一个社会组织自身就应该建立应对风险的预案,考虑到办公场所、项目点、差旅途中的风险应对,与风险共存。一个个主体自身做好风险防范,我们才能进一步互相联手结成具有韧性的,共同守护生命的防护网。


其次,社会组织参与灾害治理并不意味着要新增某些业务或是捐赠到跟使命没有关系的领域,而是由原本工作自然地延展,关注你关心的群体和社会问题在常态和非常态下的处境,例如妇女、儿童、老人等是不是在可能的灾害场景下面临不同的威胁。无论是常态还是非常态,做到深入观察和分析服务对象,深入来做必须之事,这本就是大家工作的应有之义。


最后,由社会力量构建的长期安全防护网特别重要,社会组织可以结合自身优势,找到长期参与生命防护的专业方式,而不是“集中力量办大事”时才参与。守护生命线的需求也是多元,因人而异的,不是用一个集中的方式就能够简单处理。特别是对于高温热浪这些广布型灾害的防范和应对,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可以发挥巨大作用。


社会组织无论做什么,“以人为中心”都应贯穿始终,看见不同情景下脆弱人群的需求。“常态”与“非常态”不是截然不同的,而是连续一体的过程。


社会组织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将气候变化与灾害风险代入底层的思维逻辑,将这些背景与所从事的领域进行结合,建构不同的情景并分析群体的需求,再来以需求为导向设计项目,带动社会各界开展工作。创新解决社会问题的方式产生于这样的过程。


*北京合一绿色公益基金会、北京市银杏公益基金会发布的《多议题公益组织应对气候变化调研报告》显示,一些一线组织尤其是县域组织已经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围绕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和易危人群救助等展开诸多气候行动


CFF:在社会协同救灾上,一些长期开展救灾工作的基金会和企业关注与生产商、供应中心、物流企业等建设健全供应链,应急管理部也正在探索应急物资政社协同保障机制,支持社会物资与中央救灾物资互补。对于继续开展“捐物”这项基本工作,您对各基金会有什么意见建议?


张强: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等人的研究指出,信息不对称是影响贫困和不平等问题的重要因素。相似的是,在救灾中,我们优先要关心的并不一定是物资本身,而是各种信息的完备和透明共享,特别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


基金会要拷问自己,我们在动态把握和理解灾情信息上做到了多少?驱动基金会行动的不应是捐赠人和物资,而是需求,是需求相关的信息。刚刚过去的巴黎奥运会中,大部分的体育用品及纪念品产自义乌,再次证明了只要信息能够流动起来,我们的市场具有充分满足需求的能力和意识。


未来,基金会一定要走到信息的源头去,看到灾情冲击下脆弱人群的需求是什么?把握灾情信息的动态性、准确性、科学性、系统性。在此基础上,由基金会等社会力量来带动市场、社区等更主动地应对灾害风险,这才是我们的未来。


《突发事件应对法》也修订了关于信息发布的机制,以及提出对新闻采访和舆论监督的支持。这些都是信息流动问题的回应。不过,由于灾害常常引起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很难用一个统一的信息协调机制或者技术收集、管理所有的信息,在特别重大的灾害面前,不同的政府部门也有不同的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系统的真正有效不在于数量多寡,而在于是否能够对本地居民有“回应性”,满足本地居民在各类信息上的需要,社会组织搭建的信息系统也是如此。


*2024年,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与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爱德基金会等通过灾后恢复以工代赈类项目,支持受水灾影响群众重返家园并依靠自身努力获取收入


当我们与企业、政府合作探索应急物资的政社协同保障机制时,我们要掌握什么样的信息?不仅仅是灾区需要多少食品、多少砖、物流渠道等等直接的信息,这些信息随时会过时,要注意把握当地产业相关信息,让企业了解到当地的产业能力如何,一起思考如何动员、配合当地的产业来满足需求。如果仅仅依靠外部救助,本地社区的稳定性、积极性、能动性无法从根本上恢复、释放。


这一社会协同模式需要应急产业完善并相互配合,但应急产业本身发展当前也遇到很大的难题。传统的应急产业更多关注能应用于紧急救灾阶段的安全应急装备,这在商业模式上很难闭环,灾害的峰值需求是短暂、集中的,整体的规模也不大,过度依靠ToG(to government,即面向政府的产品及服务)


在《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的背景下,企业要迭代商业策略,政府也可以在市场建设和稳定上进行适度的引导。例如围绕家庭减防灾开发储备物资产品或教育服务,争取扩大常态化下的市场规模,在ToB(to business,即面向企业、组织等用户的产品)和ToC(to customer,即直接面向消费者)上有所拓展;开发专常两用,又能够互相转化的创新产品;对于原本不在应急产业之中的企业,参与救灾除了是践行CSR或是ESG,也有可能找到商业上的第二增长曲线。


CFF:除了联动大企业和应急产业,社会组织可以与社区里的商户和居民一起做些什么?


张强:

在一个良好的社区生态中,社区中的商户一定是与其他社区主体相互支持,共同应对风险的。例如商户卖水,可以理解为是在微观社区层面进行物资储备。当下,数字经济正使得社区商业生态在急剧变化,而如何将灾害治理的视角代入到新兴的社区生态里特别重要。


“链家”等地产中介就是一类潜在的治理主体,对社区情况的掌握甚至比很多社区工作者还熟悉,他们是否能够被动员起来参与生命安全保护?很多人在开网约车、送外卖和快递,在走家串户时,能不能也参与到居民的自救互救中,形成一个流动的网络?


政府和外部的社会组织要探索如何将需求融入到当地的、健康的商业生态中,这才可持续。未来,这些企业和企业基金会还有很多创新空间,探索出社区共同承担风险,乃至整个社区共担风险的机制。


*北京货拉拉公益基金会开展能力建设活动,面向广大货运司机普及消防应急知识和普及急救包扎、心肺复苏及AED使用等基础技能培训等


在志愿服务和带动居民参与上,修订后的《慈善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今年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都将志愿服务纳入了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体系,背后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民众可以成为自身和社区安全的守护者。


基层的社会服务机构和社区社会组织在在新时代之下有自己的责任跟使命,一方面要提升专业性,培育基层志愿者和社区自组织。另一方面是推动这些新兴的居民队伍与当地原本的社会组织、民间救援队,政府的专业救援队、社区商业、街道等等建立有机的合作关系。


新法提出要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为面向企事业单位、学校、基层组织等开展服务提供了场景和机会,这些需要社会组织因地制宜地开发本土化的服务产品。新出现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也需要其他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服务。


CFF:在气候风险加大、常态化防灾减灾工作与应急救灾进一步结合的背景下,基金会在专业地参与灾害治理上有哪些独特的发展方向?


张强:

第一,探索数字化的未来。用数字技术去感知灾情的冲击并进行评估,这是目前远远不足又大有可为的。另外,蓬勃发展的数字技术是否可以应用于推动社区内外的连接?推动受助群体和捐助群体的连接?赋能社会组织进行小微创新?这些都亟需尝试。


第二,发展专业化的未来。社会组织参与灾害治理的未来一定是以人民为中心,从救灾转向防灾减灾救灾的全生命周期、全链条来发展。这需要基金会锻炼内功:推动常态业务与非常态业务的结合,例如让灾害和气候风险应对、社区发展、环境保护、韧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有所结合;发挥资金的灵活性,建立长期备灾基金、慈善信托等,支持应对中小型灾害;发挥易协调各界的优势,开发更加专业化的,便于企业参与和居民使用的产品和项目;可以继续支持其他社会力量培养专业化的人才。


第三,培育社会化的未来。基金会可以链接不同的主体,推动构建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共同体。例如,推动家庭减防灾习惯的形成,引导公众建立风险意识;在社区中,培育人人可以参与的志愿队伍;在社会组织之间,引入协同的理念和工具,形成分工和合力,而非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面向企业,拓展企业参与公益的多元渠道,自身也可以参与到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之中;可以参照国际经验,例如联合国救灾门类体系,开发适合本土社会结构的社会协同模式。


第四,想象学习型的未来。全球上,基金会不仅仅在应对现存问题,更参与到人类基础层面、长期层面的创新。就像气候进入极端变化一样,人类也进入了未知的时代,没有人知道未来的答案,这时更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学习、共同讨论。那谁来建立公共的学习空间,建立就公共事务的议事机制?基金会在科普宣教,以及促进多元讨论和信任建构上可以做很多。


CFF:对已积极参与或准备参与灾害治理的从业者,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意见就建议?


张强:

我觉得我们特别需要回到以人为基础来思考、行动。对于从业者,之所以能够持续参与常态和非常态下的生命守望,我想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自身在想我们的人生是为了什么?我们如何理解自身和他人所遭遇的苦难?同理心和同情心是我们非常重要的动力。


我们帮助他人,目的很简单,就是让人们健康生存的权利得到保障,让人民有幸福感和有获得感,对未来有信心。我们自身所需的不也正是这些?


换句话说,我们付出了很多,但又得到了很多。


因此,我们更是要沉下心,常态下系统建构我们的基础能力。如果我们在灾害这样的生死时刻和底线威胁下都未能形成共同体,那就很难想象更好的未来。我也祝福我们每个组织、每个个体、每个我们合作或服务的群体和社会参与者都能平安。


这种平安,可能不是指谁能够守护他人,而是所有人可以在守护自我的同时,形成一定的合力,我想我们一定可以找到更有效的方式来实现这个目标。


*本文受访者张强



END



访谈、编辑:霍英泽

排版:徐文力、季拓

审核:史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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