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特邀调解员名册互认,解了当事人烦心事!

政务   2024-08-28 17:27   江苏  

“我是嘉善人,他是吴江人,我们因为货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我在嘉善法院起诉他,他会不会不应诉呢?”近日,朱某到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起诉时,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在双方当事人分处两地的情况下,如何才能在提高纠纷化解效率的同时,真正给当事人带来便利呢?


2023年8月,青浦、吴江、嘉善三地人民法院、司法局共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非诉讼纠纷联合化解机制建设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三地人民法院互认特邀调解名册,可委派移送案件调解,为跨域解纷夯实了机制基础。


  跨域解纷


嘉善法院收到朱某提交的诉讼材料后进行了细致审查,认为该案案情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宜委派先行调解。借助协作机制,经朱某同意,嘉善法院将该案委派至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名册内的特邀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特邀调解组织收到该案材料后,第一时间从调解员名册中找到了和被告张某住在同一乡镇的特邀调解员,由该调解员组织调解。调解员充分发挥地域优势联系到了被告张某,详细了解张某的真实想法,耐心释法明理。经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最终,调解员引导两人找寻到了合适的调解方案,并通过在线平台签署调解协议。

协议签订当天,经当事人申请,嘉善法院对该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纠纷顺利化解。


这起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嘉善、吴江两地法院对《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非诉讼纠纷联合化解机制建设合作协议》的一次生动实践。两地法院充分发挥跨区域协同机制解纷作用,实现了非诉解纷资源的优化配置,展现了多元解纷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来稿:孙   言

文编:吴玉娇

责编: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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