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解纷机制,切实提高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专业水平和调解能力,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劳动人事争议妥善化解,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携手吴江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举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专题培训暨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吴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俊生,吴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倪正刚,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金华出席活动,43名企业调解员代表及8名特邀调解员参加活动。
活动期间,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朱立、吴江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李志平结合当下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分别从规范法律法规适用、提升调解技巧等方面讲授预防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法律知识。
朱立立足审判工作实践,从调解的历史、方法、注意事项等方面徐徐展开,进一步强调了调解工作的社会意义与法律意义,希望参与培训的调解员能够学以致用,共同助力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多元化解,提升解纷效率。李志平以劳动法律规范为切入口,紧扣劳动关系建立、存续、解除等关键环节,全面梳理了企业在用工管理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重点与盲点,并针对开发区内企业的共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两场授课集专业性、实用性和指导性于一体,对提高调解员调解能力和专业水平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